斑马阅读网:法律咨询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3:10:34
我遇到一个法律问题,需要进行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小孩在某小学学校上体育课做活动的时候被大年纪班的学生推倒,跌倒的身体撞上了另一个同班的学生,这个被我儿子撞的学生脚骨发生了骨折,现在学校和我们协商要我们承担50%的各种费用,我们不同意,现在受伤的一方已经将我儿子和学校告上了法院,请问法律专家,我们作为家长的应该怎么去应付这场官司,需要做哪方面的准备?学校提出的这个理由符合法律吗?我儿子是否应当承担这次事故50%的赔偿?如果一定要承担赔偿,那么我儿子是占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急!!!
事情发生的当时,学校没有说要我们承担什么责任,所以我们也并没有在意这件事情,学校在事发当时没有去找出这个肇事的大年级班的推人者,对于有两个我儿子同班同学对肇事人的指认,学校却说他们在撒谎,我们知道学校在故意隐瞒这个肇事的直接责任人,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学校却要我们承担50%的各种费用,现在我们要求要找出肇事的推人者,学校却说没有这个人,今天乡政府的律师顾问和学校领导还来找我们协商,乡政府的律师说“现在国家实行的是9年义务教育,所以学校是不承担这些责任的,如果我们不承担50%赔偿就只有去法院,到头来我们有可能要承担100%的赔偿”我是一个乡下人,法律知识浅薄,请问各位专家,国家的9年义务教育就只是教育而已吗?除了教育以外的任何事情学校就不需要负责了吗?法院是否要我承担100%的赔偿?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们基本上不应当承担责任。
首先,事情发生在小学学校,在校期间学校应当承担对学生监护责任,这期间学生出现问题,一般学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你的介绍,是你家的孩子无故被推倒,导致撞到了其他同学,造成受伤,这个责任显然需要对方家长,也就是你说的那个高年级同学的家长来承担,这种情况下,对方家长有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主要要看学校有没有起到监护作用。如果学校尽到了监护义务,就由侵权人来承担责任,但无论如何,你家的孩子并不是侵权人,而同样是受害者,如果你家孩子也受伤了的话,也可以要求索赔。
但是,请注意一点,如果是你家的孩子和那个高年级同学打闹或者打架,造成这件事情的发生,那么你就有可能被要求承担一定责任了。

为什么只告学校和你家?为什么没告那个大年级的学生?
你方应该向法院申请追加该大年级一方为被告。
按你说的情况,如果你孩子是被突发事件侵扰,本人并无过错,你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要法院根据各方质证的实情具体酌定了。

应该起诉学校以及推人者。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那个受伤的学生为什么不起诉那个高年级的学生,如果事情是你所说的那样,那么高年级的学生是要负主要责任的,校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推人者是问题的关键,而你的小孩是因为推人者的行为所导致的行为,应该是没有过错的,你们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校方与你们家协商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学校和推人者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