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森堡夫妇电影:个人使用盗版软件是不是违法?有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条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08:42:11
我有个朋友说在我国个人使用盗版软件不构成违法,只有企业用户才算违法,我想知道这个说法是不是正确。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

这一规定意味着软件的最终用户,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盗版软件即为非法,可能被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其实个人使用盗版软件也是违法的!在知识产权法只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结合实际 执法来说,由于国家在很多地方对于外国以其高科技来大量赚取我国的钱财很不满,所以在实际中对于这种行为没有过分禁止!在前不久胡锦涛主席访问美国期间和比尔盖次会面,对于盗版问题着重提出来了,估计在以后会漫漫过度变的严一点的!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三十条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中国人不用盗版,用什么?难道钱都让美国老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