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厅第二季:被害人可不可以为正在劳教中的犯人申请免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9 17:58:05
三年前,我儿子要我给烟钱,我没有给,他便打我,我打不过,报了警,当时很气人,他把我打伤了,我便没有理他,后来公安判他10年有期徒刑,现在自己老了,没有人照顾,觉得有点后悔.想帮儿子免罪,但我又不知该找谁,怎么申请,希望有好心人士帮帮我.

补充:我儿子平时是不坏的,那次是因为我不准她和一个曾经行为不太好的女孩来往,和他噪了.如果现在他能回来,他是不会再打我的.

老人家,首先你得知道有些概念你搞错了。你儿子是被判了有期徒刑,这和劳教是两回事,犯了罪才判刑,而且是由法院判的不是公安局决定的,公安局只负责查案子,抓人,查清了案子再由检察院交到法院审理,然后再由法院判决。而劳教是公安机关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顶多两年。

犯罪是对整个社会的侵害,不是只关你一个人的事,不是你可以决定惩罚还是不惩罚他的,他的刑罚,是国家给的,也只有国家才能取消。如果你在审判时表示对他原谅,那么法院可能还会判轻点,但现在判决已经下来了,人也进去了,就只能看他自己的表现,好的话可以争取减刑或假释,就可以早点出来了。你是不可以为他申请免罪的。

你现在能给儿子的,也只有原谅和鼓励,这些也许能助他早日重新做人。

判刑之后再免罪那是不可能的了,如果你儿子想要早点出来,只能通过减刑或者假释,而减刑和假释,只能通过你儿子的努力来获得了,你是帮不上什么忙的了。

附:刑法
第六节减刑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
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
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
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
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
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
之日起计算。

第七节假释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
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
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
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
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
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
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
机关批准。

第八十五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
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
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
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
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
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
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
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他把你打成啥样啊,怎么判这么重啊。如果是我我会考虑如下6种方案
1.你让他在里面上诉,然后你在外面说当时是你诬陷他的,重新审一下案子
2.花钱,找人,托关系办假释
3.你也进去让他在里面侍候你
4.等七年
5.让他越狱
6.喝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