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跨服官网:书记处书记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9:22:10

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它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在我党的历史上,从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中央书记处。1943年3月20日,中央在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央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的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此后,党的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均有设立中央书记处的条款,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的第九、第十、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取消了中央书记处。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书记处。会议公报指出:“全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书记处职权的规定与八大相同。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把中央书记处改成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以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党章沿用了这一规定。

打个比方,政治局常委9个人=1个皇帝
而中央书记处则等于内阁, 首先大小事务先给书记处,书记处的讨论,给出意见,然后呈报给政治局常委,9个人讨论作出决定,然后在下发给书记处,书记处在交给中央办公厅或者国务院办公厅等办事部门等处理。

而中央书记处书记则是书记处的办事人员,他们都身居要职,比如中组部长, 中宣部长,中办主任,中纪委副书记等等。中央书记处书记相当于副总理级。

补充:书记处书记是职务
中央书记处对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负责,内部则实行分工负责制,每一名书记负责一个系统或若干方面的事务,通过听取汇报,审批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参与人事任命等方式,对所负责方面事务承担领导责任。对于一般事务,书记处书记具有直接领导和决定的权力。但某些具有全局性、特别重大的问题,分工负责的书记须将其提交书记处会议讨论甚至呈交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讨论,还需要就该问题进行介绍、说明及提供可供选择的决策预案。在这个过程中,书记处还发挥了积极地协调作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中共中央处理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1980年2月28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又决定设立书记处。中共十三大党章修正案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央书记处由书记若干人、候补书记若干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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