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点:投资公司操作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合法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06:51:53
国九条显示会加大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交易行为,目前非上市公司全权转让存在场外交易等行为,地方政府本着探索性质不加以打压。而目前出现某些投资公司以非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桥梁身份操作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即:非上市公司委托投资公司代为寻找民间资本购买其股权以期达到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流通,请问这条途径合法嘛?
如果合法,这条途径是否为国外模式的“进口”,而未来的趋势会按此途径延续嘛?
谢谢!
投资公司明确告诉投资者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存在风险,而投资公司在运作非上市公司时候严格考察标的的非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公司倡导把风险压到最低,用专业角度分析标的公司,针对这种情况把握有多大?

一、目前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问题在于
1、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完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当然,上市公司也存在这些问题,这是中国诚信度不高在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但是,相比对于上市公司出台的强制披露和股权集中托管等约束性较强的法律法规,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股权托管没有法律强制性,造成投资者无法及时、准确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也客观上使得不良投资公司有机会赚取暴利,甚至欺骗投资者。
2、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不足。这是一个具有全球性的普遍的问题,因为,非上市公司的发展时间短、经营前景不明朗,会有很大的变数,所以,不会出现象主板那样频繁买卖的情况,也不适合普通投资者,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和有承担较大风险能力的个人投资者。
二、“非上市公司委托投资公司代为寻找民间资本购买其股权以期达到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流通”这条途径是合法的,但是前提是投资公司尽到提醒风险和充分、准确披露公司信息义务,如果两点不满足,就涉嫌欺诈了。
三、 这条途径是否为国外模式的“进口”,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在国外一般这就是“私募”,因为,这种途径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所以,是不是进口倒无所谓了。
四、而未来的趋势会按此途径延续嘛?
我个人认为不是的,因为这种途径效率不高。在美国的OTCBB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应该是我国非上市股权流动的发展趋势。

只要不是用欺骗的手段就是合法的

股权转让属于一级半市场,目前国内对这块没有一个很好的管理。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的,属于合法的交易。
但在销售股权中存在骗人行为,希望广大投资者把眼睛擦亮,不要听投资公司编造的诺言,从而且让自己亏损。

任何东西都可以修改和转让,转让方的转让条件被接受,合同没有隐瞒事项那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