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和八神:在商场的免费停车场丢失车子,商场是否要负赔偿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1:41:50
今天在商场的免费停车场丢了摩托车,请问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商场是否要负一定的责任?案发当场的录象已经在警方的配合下看过了,的确是在商场被小偷窃取。但商场方面说,因为是免费的,所以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不知道商场要不要负责任,要负的话,该负什么责任?请知道的兄弟说一说~~

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如果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致使保管物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提供的是免费停车场服务,双方间形成无偿保管关系,此时超市如果能够证明其在保管过程中已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没有重大过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应免除停车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丢车的损失就要由其自己承担。

立论:免费不等于免责!!!

消费者将车辆停在商场提供的免费停车场,是接受商家提供的服务之一,根据《消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商场理应进行赔偿。

您“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据:1.停车的证据2.消费发票。可以确定您在该时间段内在被告处消费,因而原被告之间形成了消费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场在提供消费服务时,依法负有保障原告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商场为客人提供停车方便,而且停车场所在商场范围内,应视为商场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由于商场过失导致车子丢失,所以商场得承担赔偿责任。

商场所特定的服务性质,决定了他们为客户保管财物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他们提供的免费停车场是服务的一个内容,免费不等于免责,既然是一项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周全而导致丢车,就理应赔偿。

1、不晓得要求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依据〈消法〉显然你将法条理解放宽了。法条的字面意思也不可能这么理解,如果你从立法角度考虑并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考虑,确实是没错,但我认为从法律角度并站不住脚。商场提供停车场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必须提供的服务,其基于为消费者提供方便的角度设立停车场并不因此给商场本身带来管理的义务。
2、换个角度考虑,商场本身没有停车场,你在商场购物,然后将车辆停在别处丢失,你还会找商场要赔偿吗?

在商场丢失物品,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吧,这种情况下,你不能证明商家对你自行车的丢失有过错的,很难拿到赔偿
何况你停车和商家建立的也可能是一种租赁关系
即 租赁那块场地停车

免费并非免责,通常情况下,是正确的,但如果商场有明确的告知行为,如在显著位置,写明车辆自管,丢失自负,或是商场对停车场,进行了必要的保安工作,即其并无明显的过错,则也可能不会对你负责.
你应当尽量多的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以有利于维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