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抗战老兵照片:苟利国家生与死,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3:44:38

大意就是,如果事关国家兴亡,决不计较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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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林则徐说的。在一次朝会上,林则徐向皇上进言,就说了这句话。

林则徐领导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名垂青史,是民族英雄,世界名人。他最喜爱“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两句诗,平时常不离口。这两句诗可以说是作者的自白,是他崇高品质的真实写照,是他诗歌中的名句。

在福州林则徐纪念馆里,悬挂着江泽民手书的这两句诗,新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以这两句诗作为他今后工作的态度。不少诗人、专家、学者都十分赞赏这两句诗。但对这两句诗的解释时有争议。近读《闽海神州》蠡木先生的《赏读“苟利国家生死以”》的文章,此文写得好,但把“生死以”中的“以”作“随便”解释,即“生与死随其便吧”。我认为不很妥切。

那么这两句诗怎样解释才贴切呢?经过思考与考证,我认为:

这两句是对偶。律诗要求颔联(第三、四句)和颈联(第五、六句)必须对仗,这两句是“岂”对“苟”,“因祸福”对“利国家”,“避趋之”对“生死以”。“生死以”是“以生死”的倒装,这是为了和“避趋之”对偶。对仗的要求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以”和“之”都是虚词。这是其一。

这两句诗是假设关系。“以”字的主要作用是作介词,相当于“拿、把、用”。“以”字单独作动词用,在近代文言里已经没有,通常都和“为”结合用,所以说不是动词。若把“以”解释为“随便”,那么就是形容词。根据杨树达《词诠》和吕叔湘《文言虚字》两书研究的结果看,还没有将“以”作形容词用的。我认为“以”在这里是作介词用。这两句诗的联系是:前句表假设,后句表结果。前句说,如果有利于国家要以生死作为标准;后句说,那么岂能因祸而逃避,因福而趋附。如果把“以”解释为“做”、“随便”,那么,这两句诗就没有对偶和联系了。这是其二。

总之,这两句诗既有对偶,是一定要对偶,且又有一定的联系。这样,才能准确理解这两句诗;才能理解公与私、国与家、祸与福、荣与辱的关系;才能理解林则徐舍己为国的崇高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