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益阳大药房:我这样算毁约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1 03:09:20
现在我刚毕业,到了一家新单位,要定劳动合同,但我发现合同非常苛刻,现在还可能有一个工作机会,但也是没有定。我如果现在签了合同,过两天走人,算毁约吗?
另外,我的档案已经交了

算不算毁约要看合同具体的规定,虽然通常应该是有相应的试用期,例如劳动法规定,签订一年的工作协议,需要不长于一个月的试用期;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对应与三年的。但事实上目前一般都是一年一签,还需要三个月试用期。但在这三个月中,你离开应该不算是毁约。但是很多单位在劳动法规定之外还要求你签另外一份“协议”,如果真的发生劳资纠纷,很可能这份东西是要发生效力的。即使没有这个,如果你的档案已经在该单位,如果你离开很有可能出现被扣留的情况,即使通过各种渠道要回来,恐怕也要耽搁相当长的时间。还有一个问题是,你毕业时的派遣证上写明的单位是不是就是现在已经持有你档案的单位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据与校方的约定就必须交一定的违约费用了。如果除了已经交他们档案之外,还没有任何形式的承诺,我个人建议,你可以编个理由把自己的档案弄出来。我刚毕业的时候也觉得这么做可能玄,跟单位劳资纠纷斗争了很久后终于快成专家了,发现其实中国的这回事就看谁下手快了,好自为之吧

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一般要考虑清楚。如果你签订合同后工作几天就走人,是一种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签了合同走人当然是毁约了,一般单位都有3个月的试用期的,这期间走人没关系.

当然算!试问如果是那单位跟你签约后过两天又说不要你了,你做何感想?

根据劳动法,如果合同规定有试用期,那在这期间可以随时走人,但最好走前跟单位办完手续,以免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给自己带来麻烦。

是毁约,你的档案在他那,如果想扣你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