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再孤单的说说: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当月的损益。是说全部转入吗?如果是20000,也全部转入管理费用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22:43:39
根据税法,如果要调整,是不是要调企业所得税??能不能用数字举例说明啊,谢谢!!!!

是指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可以在待摊费用-开办费中归集,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当月的损益。

即:费用发生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等

开业后,一次性计入损益: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财务上是这么处理了,不管金额多大,只要是开办费都可以一次性摊销。但是在税务上需做5年摊销,因此开业5年要做纳税调整。

开办费这一点税法和会计法有冲突,税法没有改,所以不要用会计法做,做了罚款

会计法是全部转入管理费

我的建议是作为筹建期间的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待摊费用,分别作5年和1年摊销。
直接进费用的话,税金不太好作,在期间终了,要把不该当期负担的费用单独剔除出来,如果直接分次摊销,就简化了报税的手续。

我认为还是一次计入,在预交所得税时,可以少交,到年底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