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捡个娇妻来当:解决私了?性质认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2 01:36:34
各位新老朋友!我讲是自己的故事!说的比较简单!
我想证明和表白自己是站在集体的立场上办事的!打我的原因很简单,两家争一块集体的荒河滩地,打人者称:我村委会出的证明不向着他!
我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的一名农村村主任!(字母代表人)

在6月25日下午,我在自家的地里干农活,原我村民A打电话问我在何处?我说在自己家里,不出五分钟,A、B、C三人开车来到我地里,其中一个说邀我去村委会谈工作(其中A是我的小学同学)。然后,我看见有一个岁数较大的,我就上车坐在后坐。谁知道,B、C和我一样都坐到后面,将我挤在B、C中间,因为我认识A,就以为没有什么,但是车在村委会门口却不停,C说:“将车开到县城”喝酒吃饭去!在出了村后,才发现不是“喝酒吃饭”,我们已经撕扯开了。。。我要下车,他们在车里挟持住我。。。一直将我拉到我地区有名的地方---坟茔地!

在坟茔地将我一顿暴打!!!3打1,我流血受伤了,A将我送到医院。。。。。。

住院21天,法医鉴定是属于构成“什么微伤”,此事仅仅构成《国家治安处罚条例》,现在是医疗费用4300多元,生活费及其他等近2000元。。。。。。

此事全部由镇政府出面协调处理!

请问:对于现在,如何计算赔偿?精神损害怎么赔偿?

他们给你造成人身损害的,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你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根据你实际的支出请求赔偿。

如果只是轻微伤的话,可以向派出所报警,让他们对打人者进行拘留和罚款。如果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话,他们会调查清楚后把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

只是轻微伤,并且不影响以后的日常生活的话,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判精神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