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了身材还那么好:为什么不可以断绝亲缘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15:24:32

生理上的关系你不可能断,法律上的可以。

血缘关系基本上不可改变。

血亲关系的终止,只有一种情形,即死亡。
首先,血亲之间的血缘联系是无法消除的,是客观的存在,不可能因为一方宣告消除而消除;
其次,亲属关系不仅是一种法律关系,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关系,要受到社会伦理道德的调整。如果法律允许通过宣告而断绝血亲关系,这样的法律就是反社会反伦理的恶法。
因此,不管当事人如何宣称断绝亲子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仍然存在。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
但是,姻亲关系是可以通过婚姻的终止来终止的。但婚姻的终止不必然导致姻亲关系的终止。如丧偶儿媳如果不改嫁,继续留在公婆家,尽了赡养公婆的主要义务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公婆的财产。
当然,我前面说的血亲关系指的是自然血亲关系,如果是拟制血亲关系,当然是可以断绝的。比如收养关系,依据收养法,收养人就可以与送养人之间协议解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法律不允许也没规定所以断不了.

只是不能断绝血亲关系,并不是不能断绝亲缘关系。

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
比如子女被别人收养,与亲生父母不再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与养父母建立拟制血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