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吃了会胖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远远超出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情况下用不用在申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1:51:51
如果,股东要进行分红,这算偷税吗?我在核定税额后,所得税前利润是200万,而我只按核定的10万/年交所得税,而股东要对190万进行红利分配,这样合法吗?会计有什么责任吗?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出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进行申报了,直接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数额交纳就可以了。
股东要进行分红,也是在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所得税后的利润,不算偷税!

不用了,既然税务机关都让你核定征收了,那你就按照他的规定交税好了。多了不用报,少了也要照他的方式报。
其实你按照核定征收,就不用算什么应纳税所得额了,直接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金额来算税就可以了。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只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按核定征收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其他业务收入、收益,皆应按国家法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如:投资收益、租金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