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魄不齐的意思:关于工伤死亡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20:23:48
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有一亲戚 白天上班 晚上回家凌晨出现剧烈腹痛 送往医院 医院没有及时进行抢救 导致病人于凌晨5时左右死亡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死亡吗? 医院已经赔偿了4.5万RMB 这个赔偿是否合理?
如果在职职工死亡 但是不属于工伤死亡 单位应该补给职工家属多少抚恤金?如果是按月工资补给的话 应该发放几个月的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发10个月工资和丧葬费用,一般是1万多元,家属没有工作的,可以按最低生活保障的45-60%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