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世佛劫下载:房屋抵押(典当)缴纳过户的契税和印花税怎么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7:49:03
自6月下旬起,重庆市房产赠与契税全面恢复至3%后,抵押、典当成为二手房交易逃避营业税的新渠道。这是从重庆市内各二手房中介得到的消息。

钢运置业、琴琴房产等中介介绍,6月下旬,房产赠与契税恢复至3%后,二手房买卖双方开始寻找抵押、典当这些新的逃税渠道。如有卖家以30万元卖一套不到5年的房子,按房产新政要求,得缴16500 元的营业税。如买卖双方签一份《抵押或典当合同》,表明卖家因急需用钱,将房屋抵押(典当)给买家,价格为30万元,并同时约定如在抵押(回赎)期内卖家不将房屋赎回,房屋所有权将归买家所有。卖家只要与买方将房产证、抵押(典当)合同及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备齐,共同到房交所进行登记。抵押(回赎)期过后,只要卖家不履行抵押(典当)合同的约定,偿还买家的费用,买家自然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到房交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这样,卖家就省下营业税,只要缴纳过户的契税和印花税即可。

任何逃税花招都暗藏风险。业内人士称,在约定期限内,如卖家不想卖房了,只要在约定期限内把钱还给买家即可,那么买家只能吃哑巴亏,因为双方未发生买卖关系。同时,抵押或典当不能按揭,只能一次性付款,买家压力和风险都较大。

哪位兄弟具体操作过,请指点下。

你对不动产抵押和典当的过程叙述是正确的,只要满五年就能避开营业税.这同赠与过户可以避开营业税有异曲同工之妙.
问题的关键是合同的相关条款,这正是买家的风险所在.按房产50万元为例,可以避开营业税50万*5.5%=7.5万.但五年时间,按市场利率或者按股息率为计算,实际上买家并没有很多实惠.而卖家则可能因为不当避税按逃税被起诉.
政策与对策总是相伴而生的,但任何对策都存在潜在风险.这一点往往会被眼前利益掩盖.

《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可见,契税缴纳涉及的主体是产权承受人、税务主管部门,体现的是税收法律关系:而产权过户涉及的主体是房屋管理部门、房屋出卖人、房屋买受人,体现的是房屋管理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将契税归入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应缴纳的“房产过户手续费、过户费用”,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