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荣抽烟动态图:关于公积金贷款的余额提取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11:38:16
我的情况是1个人贷款公积金32万元,20年,打算与配偶一同用公积金还贷款,此前我们的帐户内各有余额约
3万元,现贷款已经办完了,即将开始还贷,这种情况下,配偶的公积金帐户余额是否还可以提取,另外一起还贷
需要办什么手续,望达人告知,先行谢了。

5月25日 15:19 我想如果你是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可以赁着产权证在一年内都可以前去提取公积金。只是如果你要做公积金按揭,那么必须按下面第2条办理: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另:对于是否可以用杭州公积金贷款,正常而言一个人只能缴交一个公积金帐户,如果你在上海交了半年,那么正常而言你的杭州公积金就停交了,按规定,如果没有及时,连续的缴存公积金的话,你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是不能批准的。
除非你杭州的公积金在你在上海缴纳公积金期间也都有定期准时的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