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阶梯水价的目的:在法院诉讼离婚的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19:36:52
在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在法院调解时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其中一方是否还可以在一年内反悔吗?

如果调解的结果是不离婚,那当然可以再起诉离婚,调解书不能剥夺当事人离婚的权利的。
如果调解的结果是离婚,调解书仅是针对分割共同财产的,那么在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就不能反悔了。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能反悔,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双方都后悔离婚,可以复婚的。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调解书,只能在送达签收之前反悔。签收以后不得反悔。
如果对于调解书确实不愿意执行,这里有两种情况: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调解离婚。如果要反悔还不简单?办理复婚手续。

肯定不能了,反悔起诉是指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这已经是在法院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一款第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楼主所谓的一年内反悔 如在六个月内重新起诉的 不予受理 6个月到一年期间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

当然 如果有新情况 新理由 则不受限制

如果是调解和好的情况,那么过六个月可以再起诉,如果是调解离婚的情况,虽然理论上可以申请再审,但实际情况中基本无法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