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乐坛 王菲:在公司月工资1500RMB,违约金4500(求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16:45:47
我是05届的西安高校的一位毕业生,毕业后来到北京,在05年11月份与一家公司签署了协议,合同期为两年,违约金为4500,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没有上保险,06年2月份转正后薪水为1500元/月(当时因为薪水低,公司和我商量可以在三个月之内不上保险给我,薪水为1700元/月),这样到了5月中旬才上的保险(无住房公积金),当时问他为什么没有公积金,公司经理称只有北京户口才有住房公积金,当然我的薪水也是税前1500元/月,6月9号因为找到了自己满意的单位,所以提前和原公司口头提出了辞职申请,公司答应会在一个月之内准许我走,但是原公司要我必须把违约金交了,在6月20号,工作任务完成并交接完毕,并提出了书面离职申请,原公司准许我缓交违约金,所以于6月26号在新单位上班,新单位要以前公司的离职证明(新单位知道我的情况,也准许我把证明可以拖些时日办理),但是原公司要我交清违约金才给我开离职证明,还有一个月的工资也未给,保险也不开转移单,鉴于我以上的情况,我想问几个问题:

1。是否有合理的办法不交或少交违约金能并且要回我那一个月的工资吗?

2。是否有合理的办法要原公司开离职证明给我吗?

3。我以前的保险有什么办法可以合理的要回然后再新单位续上

以上就是我的问题,刚毕业这方面懂得太少,希望能再此得到帮助,谢谢
合同当中没有明确规定离职提出的时间与方式,只是说在合同期内离职的话就要交违约金?这样是不是我必须得算违约,并且缴纳你们多的违约金呢?谢谢

1、合同当中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违约金数额?不管是否规定清楚,对于楼主所付出的劳动,原单位没有任何理由将工资扣除。楼主有权要回那一个月的工资。
2、如果劳动关系解除,就应当开具证明。
3、劳动法中规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离职人员的保险关系。
现在最为重要的是要看楼主的劳动合同当中的条款是怎样约定的,而且还要考虑到当初离职的时候是不是给原单位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如工作无他人接手,或交接未清等,在此提示楼主一句,对于离职,既然合同当中明确规定了提出的时间与方式,那么就要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事项进行,否则为违约。如楼主虽然口头提出了申请也得到了答复,但按实际情况来看有两条不好,其一是楼主与他人的口头协议,他人反口,在没有第三人证明的情况下,也应为无效。另外,就是在离职的协商方面,一般合同当中有规定,如果手中的工作已交接清楚主管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提前离职也不用支付违约金的。先把合同好好再看一下吧。
祝你好运!

你已经提前一个月辞职了,应该没必要交违约金吧!我也不太清楚,你打当地的劳动部门问一下,工资是肯定要发的。要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