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唱将 小幸运:要写论文 请给点资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3:37:11
最近要写篇”医疗卫生监督”的论文,请各位大师给点资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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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可以采取以下三条基本途径解决争议。
1、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协商的内容包括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哪一级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数额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也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
2、医患双方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收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医疗机构和患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患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也可以在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

卫生监督防疫

海门市卫生监督所
服务内容范围:
1、组织拟定全市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计划,报市卫生局批准后实施。
2、承担行政许可、执业许可、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资格认证申请的受理,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现场卫生学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
3、承办卫生许可和资格认证有关证书的发放、注册、校验等事务工作。
4、依据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现场监测和抽样检查,定期上报并协助发布监督结果。
5、对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立案报告、实施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组织实施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控制等卫生监督执法具体事务。
6、对危害公共卫生的污染、中毒、灾害等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应急控制、提出处理建议。
7、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与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8、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9、组织卫生法制和公共卫生治市宣传教育。
10、负责培训卫生监督员,承担对乡镇卫生防疫保健所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咨询、工作指导和执法稽查等事务。
11、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同级分析、疾病预报、综合评价和评估报告。
地址:海门市海门镇人民西路520号 电话:0513-82206077

卫生许可证办理

1、需要提供的材料:食品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业主)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住房协议书和产权证明;新、改、扩建工程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卫生评价(审核)报告书;卫生行政部门对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受理: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或限期补充有关材料的决定。
3、审核批准:在受理申请后,十五日内指派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审核,三十日内作出同意、限期整改或不予批准的审核决定。

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服务内容范围:
1、研究并提出全市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疾病控制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的建议。
2、负责疾病监测、预防与控制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疾病预报、综合评价、疫情报告。
3、开展人群健康监测、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疾病的预防、疫点控制、疫区消毒及控制效果评价;提出全市计划免疫接种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免疫效果评价。
4、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危害因素的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反射卫生、学校卫生的卫生学检测与研究,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
5、通过考核认证,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疾病控制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检验和出证工作,为社会提供检验服务。
6、研究提出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指导工作计划与技术方案,组织并指导实施。
7、参与卫生突发事件、危害公共卫生健康事件的调查与控制工作,负责并指导传染病疫情处理。
8、提出全市消毒杀虫工作计划和病源媒介生物防治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9、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10、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和预防医学科学研究和技术咨询,进行卫生防病和健康相关技术与产品的开展和研究。
11、承担对乡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及其他卫生机构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预防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并参与社区卫生技术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地址:海门市海门镇人民西路520号 电话:0513-82212032

儿童免疫接种

本地出生儿童或外地来海居住的0~7岁的儿童,必须及时去当地医院(卫生所)防疫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参加计划免疫接种与管理,交纳计划免疫保证金。医院(卫生所)按照计划免疫程序,发出接种通知,儿童家长凭通知携带接种证,到当地医院(卫生所)免费给儿童接受接种(有价疫苗另行交费)。

传染病防治

一、犬咬伤病人就诊:被犬咬伤后,立即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当地医院进行诊疗。
1、进行就诊登记、书写门诊病历。
2、伤口处理:用20%肥皂水或0.1%新洁尔灭反复冲洗30分钟(二者不可同时合用),并挤出污血,冲洗后用75%酒精擦洗及浓碘酒反复涂试,伤口一般不予缝合或包扎。
3、预防接种:精制狂犬疫苗或维尔搏疫苗全程5针注射。按程序分别于0、3、7、14、28天在上臂三角肌注1针,严重咬伤者0、3天疫苗加倍注射。联合使用抗狂犬病血清者必须在全程注射完毕后再注射2剂疫苗,即在全程注射后的15天、第75天各肌注1针。
4、抗狂犬病血清应用:凡是严重受染者(即指上肢以上部位咬伤及多处受伤或深部受伤者),须联合使用狂犬疫苗与抗狂犬病血清(局部浸润+肌注)。
5、必要时加服抗感染药物。
二、肺结核病人就诊
1、当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即去当地医院就诊,由接诊的结防医生进行初症登记。确诊或疑似病例,按规定填报传报卡,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症单,将病人转结防所定诊。
2、市结防所对转诊或直接来就诊的病人,按规定进行痰涂片、X线及其它相应的检查。对确诊的病人进行确诊病例登记,并建立登记管理卡。
(1)痰涂片阳性的病人及痰涂片阴性的空洞或栗粒型病人,按照《海门市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实施方案》制定正规化疗方案,免费给予全疗程抗结核药物治疗,同时对病人实施全程督导管理,病人按管理要求定期复查与接受管理、督导。
(2)痰涂片阴性的病人,确立正规化治疗方案后,将病人转到当地医院治疗与管理。
3、对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市结防所为其制定正规化疗方案后,转市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待病情稳定出院后,市结防所继续对病人全程监督管理。
4、市结防所确诊的非结核病人,转到各相关医疗单位作进一步诊治。

健康证办理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可到当地医院(卫生所)防保组或疾控中心门诊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X线检查、肝功能、表面抗原以及肠道菌培养。
3、收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体检费包括健康证工本费每人收取61元。
4、体检后10天到原体检单位领取健康证。

妇幼保健

海门市妇幼保健所 主要担负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婚前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母婴保健管理和技术指导。
全所现有职工3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2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人,配有B超仪、心电图仪、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300毫安X光机、乳腺钼钯机、电脑红外线乳腺病诊断仪、固有荧光早期癌症诊断仪、CO2激光治疗仪、磁共振治疗仪等多项国内先进的诊疗仪器设备。
乳腺病专科:采用电脑红外线乳腺病诊断仪及钼钯机早期快速诊断乳腺疾病,准确率高,无任何痛苦,适用于早期诊断及普查。
婚前保健科:为准备结婚的男女青年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是海门市唯一的合法婚前保健服务单位。
妇产科:除开展常规的诊疗项目外,还开展药物流产、妇女病普查普治等工作。
儿童年营养评价、少儿智力测量、小儿生长发育监测。
推拿治疗小儿常见病多发病。
地址:海门市丝绸路701号 电话:0513-82107137 邮编:226100

就医指南

海门市人民医院 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急救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技术力量最雄厚、专业和设备齐全、服务质量上乘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全国骨伤外科学术研究会理事医院、南通医学院教学医院。现有职工676人,其中卫技人员537人,高级职称61人,中级职称213人。实际开放床位500张,年门诊量20多万人次,年收治病人1万多人次。医院设36个临床医技科室、23个专科、17个病区,院内设有全市急救中心、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和中心血库。拥有日本东芝螺旋CT、全自动数字减影骨肠机、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分析仪、病理图像处理系统、彩色多谱勒仪、生命指标监护仪等一系列现代仪器设备。医院投资6 000万元新建的16层综合病房大楼,集中央空调、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等为一体,其设施、设备在苏北地区处于一流水平,为患者就诊创造了温馨舒适的诊疗环境。
医院突出科技兴院的发展战略,泌尿外科成为南通市重点专科,消化内科和心血管内科为南通市重点发展专科。开展的前列腺腔内手术、内镜下钛夹治疗上消化道出血等技术达省内先进水平。近两年获南通市级技术成果奖15项,其中《双腔起搏器的临床应用》、《股骨颈骨折闭合复位、三枚双头空心加压螺旋内固定术》分获2000年、2001年南通市优秀新技术奖一等奖,有数十项项目通过省级鉴定获国家专利。每年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
市人民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各项医疗质量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部颁标准。围绕创建"温馨服务工程"、"十佳医院",全院深入开展全方位优质服务活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奖惩考核办法,设立门急诊导医咨询,开展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赢得了患者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地址:海门市人民西路253号 电话:0513-82212228 邮编:226100

海门市中医院 位于风景秀丽的东洲公园北侧,占地21 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 600平方米,固定资产3 000万元,是一所具有中医特色的中西医结合的综合性医院、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爱婴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实习医院。拥有各类卫技人员338人,其中高级卫技人员28人,中级卫技人员70多人。开设病床220张,年门诊12万人次,年住院4 600人次,住院病人手术2 000例。
医院拥有美国BK-2002ADI彩超、螺旋CT、日本潘太克斯电子胃肠镜、日立706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价值1 200多万元的先进医疗仪器和设备,制剂室等能生产30多种疗效独特的中药制剂。医院能常年开展普外科、骨伤科、脑外科、肿瘤外科、妇产科、五官科、肛肠科等各种手术。胆道外科1996年起在南通地区率先开展电视腹腔胆囊切除术(已开展腹腔镜手术1 000多例)。心内科能开展心脏起搏器安装和冠脉造影业务。肝病专科中西医结合治疗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肝腹水。针灸科冬病夏治气管炎专科。体外冲击波碎石机治疗泌尿系结石。中医脑病专科治疗老年痴呆症、侧索硬化症。中医妇科治疗不孕症。伤骨科治疗骨与关节损伤、腰椎间盘突出症、脑外伤后遗症。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彩超介入治疗肝肾囊肿、附件囊肿。眼科开展先进的白内障超乳手术。医院长年聘用上海、南通等地各科高级专家来院开展诊疗服务。
海门市中医院1998年以来连年被评为南通市"十佳"医院,五次评为南通市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并获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称号,连续十年获得海门市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称号。
地址:海门镇公园路12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12404 传真:0513-82212404

海门市眼科医院 是一所以眼科为特色、各科配套齐全的专科医院,占地1 800平方米,医疗用房5 000平方米,床位90张,其中眼科开放床位40张。有眼病专科医师11人,大学本科毕业生5名,大学专科毕业生3名,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4名。设有标准手术室2间。配备爱尔康Ⅱ型白内障超声乳化机、玻璃体切割机、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机、彩色眼A、B超、TST-IV型A同视机、拓普康8100电脑验光仪、CT-80非接触性眼压计、610眼科手术显微镜及配套的眼科手术显微器械、准分子激光机等高档仪器设备。医院常年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角膜移植术、玻璃体切割术、视网膜脱离复明术、抗青光眼术、眼部肿瘤摘除等各种眼科手术和眼部美容、斜视弱视矫治、青少年近视矫治、屈光矫正等特色门诊,是江苏省白内障复明手术基地。
近十年来医院坚持每月定点下乡巡回医疗制度,方便广大患者就医,深受群众好评。医院历年被评为海门市"文明单位"、"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
地址:海门市光明路51号 电话:0513-82213147 邮编:226100

医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主管单位:南通市海门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海门市海兴路78号 电话:0513-82106788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药品监督检验机构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管理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必须依据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业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必须依据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写个中西方医疗监督发展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