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敏被抱那一期视频:关于房子私下买卖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7:07:23
我家单位分到了房子,可是由于楼层不好,通过熟人卖了出去,卖了房号费4000元,并且双方订立了合同,如果我们违约的话,要负给买者两倍的钱。可是现在国家出台了住房公基金赔偿金,如果我们没有房子的话,可以得到6万元左右的赔偿金,可是由于我们有房子却把房子卖了,这笔钱我们要不到了,而买我家房子的人,却由于那所房子的地段升值,又将它以双倍的价钱卖给了另一买主,而且得到了国家通过公司补给的赔偿金6万元,而且现在房产证上面户主是我们家,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是否有权利将房子收回来?如果不能,我们是否能使对方付给我们相应的赔偿金?并且麻烦你们将具体方法告诉我。谢谢
回KAIJUNWUDI
是的。只是私下签的协议,没有做公证。

没有过户就卖了吗?做的公证?如果做公证那么房屋不属于你了,如果没做公证只签署协议此房屋还属于产权证上人所有。

不要费心机了,你什么都得不到。
你认为这么做公平吗?是你自愿把房子买了的,这种后悔只能自己受了。

呵呵 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