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孝信歌曲百度云资源:被人无故殴打,对方还能嚣张,我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7 01:16:37
事发当天在7月22日晚上7:00左右。
我爱人用自行车载着我回家。
我们行驶在自行车道上,中途因为我肚子饿了,准备停车到旁边的酒店吃饭,突然从后方骑来一辆自行车差点把我撞到,
他们大吼一声,我爱人以为他们把我撞到了,还骂我。很生气,就与他们发生了口角,最后对方两名男子,把我和我爱人打了。
当时他们把我们打到在地方的时候,越打越狠,我把左眼下方打出1寸多长的口子,我还是孕妇。
我在整个过程没有出口辱骂过对方,也没有出手打过对方。
最后对方两名男子,还想逃跑,我请求群众才把他们抓住,到了警察局他们还非常嚣张,说不赔偿,就连警察都说他们嚣张,算我们倒霉。
法医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我左眼有明显的视力下降,医生说我的眼睛视力下降无法构成什么,如果想要鉴定个出来,也要等3个月以后的事情了,法医也告诉我这种事情不好说:“等3个月以后,到时候非要准备足够的证据,才能证明的你的视力下降。”
可是眼睛视力下降是事实,我本来就有双眼600度的近视,现在变成左眼1000多度,两只眼的视力差距太大,非常难受。

我非常伤心,我也没有做错什么,我一个学法律的朋友告诉,定成轻微伤就不能拿他们怎么办,就算你要告他们也要花费很多钱,叫我算了。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他们坚持不赔偿,我又应该怎么办,就我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派出所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如果要打官司应该准备些什么,我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民事纠纷引起的人体损伤,公安派出所一般先行调解。如按你所说的情况,他们坚持不赔偿,那么按照现有的轻微伤结果,公安机关应当调解调解终结,对侵害人进行治安处罚(按照现行法律是拘留,最长15天),操作治疗费及其他赔偿你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不想找麻烦 你也找人扁他一顿 这样解气

要么就告他!

1、报警
2、起诉

既然没什么事~你花1000块钱找点人~抓住他们~为了不出事~咱们就扇大嘴巴子~打24小时应该打不死吧~还构不成什么重伤害~
有那么一句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横人都是让怂人给惯出来的~

轻伤以下不追究刑事责任,你的鉴定结论是轻微伤所以只能调解,让对方陪你医药费。如果对方拒不赔偿,你恐怕只能进入民事诉讼程序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像你朋友说的,要告他们,你得花费很多精力,法院一般也会先调解的。既然对方如此嚣张,就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