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琳经典好笑:求助,离婚后房子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6:45:28
请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帮忙。
有这样一个问题:
房子没有产权,是承租权,承租人是男方,房子是在婚后才承租的,至今已经十多年了。男女双方于去年12月离婚,当时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写的离婚后房子归女方使用。请问这样房子到底是归谁,谁有权把房子买下来?如果是归男方,那么女方用什么方法可以把房子要回来?

由于我的积分不多,所以只能设这么低的悬赏分了,希望大家能帮帮忙。

你说的情况,双方对该公房都有承租权,离婚时可以约定承租权的归属。
如果约定承租权归女方,当然最明确了。
如果只是说让女方使用,说明约定并不明确,最好明确一下,有争议仍可以诉讼。
另外,承租权也是有协议或承租证的,现在如果仍在男方名下,将来购买肯定不会是让女方直接购买的,所以最好明确一下。

使用权可以约定,产权要看产权人是什么性质了。

只能通过约定解决
约定不成 双方都有居住权

严格来说承租权和购买权都不能私自约定,根本未经过产权人同意,约定了也可能无效,最多约定某一方放弃该房屋的承租权和购买权。

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那么房子就是谁的,没有房产证,那么承租证上的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如果你们什么也没有,那么这个房子应该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既然在协议上你们明白的写了归女方使用,那么女方就获得了使用权,但这并不能表示男方放弃了占有权,也就是说女方只可以使用,并不能在没得到男方的同意下随意处置房子!
女方可以根据当时的房价,跟男方协商买下房子,并付给男方一定的钱,一般来说付给男方一半的钱!

本人认为双方应该就购买权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该向法院提出明确所有权的归属。五彩小虫的建议很好啊,很有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