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羊角风最佳医院:如何离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5:04:10
这个问题是我代替我母亲问的。
父亲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来虐待她,现在她想要离婚。可父亲却不同意。请问如何才能成功离婚?
我是女生。依法律来说在离婚后应该跟父亲活,我知道他根本就不会照顾我,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向你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内容,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需要说明的是:
  (1)你说“我是女生。依法律来说在离婚后应该跟父亲活”并无法律依据。
  (2)上述法律条文中涉及父母离婚后子女与谁共同生活的处理原则,指的是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如果你已成为十八周岁或十八周岁以上的女生,那就不适用上述有关规定,因为与谁共同生活,是你自己选择与被选择的权利和义务。

先到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提起离婚诉讼。子女判给谁,法官自会定夺,父亲对你不好,应该不会把你判给他,即便判了,你也可以申诉上诉。
最好,请个律师吧。

根据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离婚的重要依据。
下次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你母亲报警,公安机关界入调查,根据伤情鉴定,你父亲可能会被拘留几天。
根据这个处理结果,你母亲可以据此在民政局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