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co保时捷:西方中世纪军事兵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21:46:52
关于西方中世纪骑士制度的兵制情况,主要有:
1.军士的级别划分,就像现代的军衔。
2.西方中世纪的军事管理。
3.授勋奖赏制度。
先给一百分,如果有更多的更详细的资料,我会考虑多加分。

中世纪西欧骑士制度的内涵初探

  由于骑士制度在西欧文明史中独特的地位,西欧的骑士制度研究一直未衰。国内关于此项研究的领域已由单纯军事开始向社会生活层面拓展。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骑士制度作为一种形式化的制度,即使在中世纪时代,它也是不成文的,因此,人们耳熟的骑士制度,其具体内涵到底是什么,至今国内尚无专文全面论述(注:关于骑士制度的内涵,涉及骑士教育的有王德林的《试论西欧中世纪的骑士教育》,《河北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骑士制度成熟时期的骑士军规、骑士法规、骑士礼仪等有形的制度层面对此做一尝试。

  一、骑士军规
  正如一位西方历史学家所说:“我们必须记住,骑士制度和它一切的光荣只是那些被公认的、拿起骑士武器的人们的最初简单制度的扩展。”(注:理查德·巴伯:《骑士与骑士制度》(Richard Barber,The Knight and Chivalry),伦敦1974年版,第49页。)因此,军事方面永远是骑士制度内涵的首要,它包括骑士数额、骑士装备、军役种类、作战规则、服役期限及违约惩罚。

  (一)骑士数额
  骑士制度初期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封建主的兵源。事实上,在整个中世纪时代,骑士的数量都是很有限的。作战中骑士数目最多的一次,当属发生于1346年英法百年战争期间的克里塞会战,著名战史专家富勒认为:“在中世纪的时代中,从来不曾在一个战场上,集中过这样多的骑士”(注:富勒:《西洋世界军事史》第1卷,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81年版,第481页。)。因此,规定骑士数额也就成为骑士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骑士制度的规定,下级封建主为上级封建主服骑士军役时,骑士数额的提供一般是这样的:其一,根据各自受封土地面积和价值的大小,确定提供的骑士数额。其二,一般下级封建主只提供规定的骑士数额,而非其属下的全部骑士(注: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 105页。)。更多的是只拥有一处骑士采邑的小封建主,他们再无下属骑士,其本人以一个单独的骑士身份追随其上级封建主。

  (二)骑士装备
  骑士的装备涉及装备种类和装备承担。 首先,骑士的装备种多而价昂。以对于骑士至关重要的战马为例,其价格令人咋舌。13世纪末,一匹普通战马的价格约为14英镑。一位名叫格罗德的领主,其扈从们的战马平均价格是48英镑,而格罗德本人的7匹战马的价格相当于80匹战马。为了保持行军速度和随时替换在战斗中损失的马匹,骑士的战马往往不只是一匹。如12世纪罗伯特伯爵二世的1000名骑士每人有战马3匹(注:J.F.沃布茹根:《中世纪西欧的战争艺术》(J.F.Verbruggen,The Art of warfare in Western Europe during Middle Ages),阿姆斯特丹1977年版,第26、27页。)。显然,对于普通骑士而言,购买、饲养并装备这样的战马绝非易事。而且还有繁多的其他装备在等着他:头盔、胸甲、防护肩及肘部的铁板、剑、长矛、帐逢,各种餐具如水壶、深底锅、盘子,以及负载这些物品的动物等。
  其次,骑士装备主要是独立承担。骑士应自备装备,这是基于所谓权利与义务的交换:领主把采邑授予骑士,骑士则给予军役回报。正如一部日耳曼法典写道:“采邑就是骑士的报酬”(注:理查德·巴伯:《骑士与骑士制度》,第25页。)。1181年,在英王亨利二世的军队条例中第一条规定:“凡占有一处骑士采邑的,应置备一副链甲、一顶头盔、一面盾牌和一支长矛,每个骑士置备多少链甲、头盔、盾牌和长矛,应以在自己领地内所占有的骑士采邑多少为准”(注:郭守田:《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分),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78页。)。
  可见,仅骑士装备一项就足以在骑士与普通民众之间构筑起难以逾越的鸿沟。

  (三)军役种类
  骑士的军役划分,就兵种而言,分骑兵、步兵;就职能而言,分野战和守卫。骑士主要是服骑兵役,在中世纪时代,骑兵是最具冲击力的兵种。然而,骑士≠骑兵。 骑士是一种头衔、爵位,一种资格、身份,骑士只是构成了装甲骑兵的主力。例如,在一名叫海尼特伯爵的军队中,并非骑士的装甲骑兵在史料中被提及了5次,有4次两者在数量上平分秋色。而一个时期弗兰德尔伯爵的军队中有500名骑士和100名装甲骑兵(注:J.F.沃布茹根:《中世纪西欧的战争艺术》,第25页。)。一般而言,骑士作为骑兵兵种投入作战是能被人理解的。然而在现实中,骑士与步兵的联系是经常的和必要的。有时,他们被任命为指挥主要由步兵构成,偶尔包含一些骑兵的部队长官。有时,骑士则下马以步兵方式作战。这主要是因为或者跳下战马加强步兵并鼓励他们;或者不得不以步兵方式攻击城堡。1106年,亨利一世和他的扈从们就跳下战马与步兵并肩同敌军作战;1122年,胖子路易斯五世和他的骑士们徒步攻击了赖比斯特城堡 (注:布瑞福德·B·布鲁顿:《中世纪骑士与骑士制度词典》(Bradford.B.Broughto n,Dictionary of Medieval Knighthood and Chivalry),纽约1986年版,第296页。 )。
  另外,人们常常以奔突于城堡之间、冲杀于原野之上的形象界定骑士,然而,骑士常常用作守卫部队。他们主要负责守卫城堡、商站、税关和桥梁。这种骑士“不是用于野外的服务而是用于活动较少的任务。”(注: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36页。)

  (四)作战规则
  首先,骑士强调作战的公平。这种公平体现在作战双方数量上、等级上及机会上的平等。骑士誓言中有这样的规定:“他们决不在超过一对一的情况下进行战斗,他们要避免一切欺诈和虚假的行为”(注:基佐:《法国文明史》第3卷,商务印书馆19 99年版,第126页。)。在厮杀中,骑士要攻击的是有准备的骑士或重装骑兵,“依照 骑士的规律,攻击步兵对于一个骑士,是有失尊严的”(注:富勒:《西洋世界军事史》第1卷,第477页。)。
  然而,现实的冷酷常常使这种“公平”的标榜黯然失色。 其次,在战术上,“突破无疑是中世纪骑士战术的主要目标”(注:J.F.沃布茹根:《中世纪西欧的战争艺术》,第94页。)。对阵双方的骑士们或者肩并肩、战马挨着战马,尽量保持密集队形向前;或者单独、无序地冲杀。由于骑士作战战术的单一,骑士往往给人以鲁莽的印象。 然而,正面突破并非是唯一的。骑士战术还特别强调对敌方侧翼的攻击。他们总是尽力防卫自己的侧翼而试图袭击敌方的侧翼或后部。因而,逐渐出现了防护侧翼的许多战术。例如,认真选择战役地带(如以河流湖泊作掩护,确保侧翼不受袭击)、加强队形的纵深、建立防护侧翼的特殊战斗单位,等等。
  随着战争实践,骑士战术也发生着缓慢的演进。在百年战争中,英国人的战术更新似乎较快。英军往往采取诸兵种合成的防御性战术。在占据有利地形后,除一部分 骑士外,大部分骑士下马,排成方阵抗拒对方的骑兵攻击,保护弓弩手,使弓弩手在两翼向前伸出。而法军骑士部队更多的是选择从头到尾的冲锋,而每一次冲锋的秩序都会因英军弓弩手的“火力”而趋于混乱,结果遭致灭顶之灾。
  其三,对战利品及战俘的处理。在骑士的装备主要由个人承担的年代,以敌人丢弃的东西尽快装备自己是不成文的规矩。但是,聪明的统帅禁止立即收集战利品,而是采取观察并进行恰当的追击,以确保敌人不可能再返回。 对于骑士战俘,按常规是要被保留的。这主要是出于三点考虑:
  一是“按照骑士制度的规则,假如骑士面对敌人光荣地表现,骑士的胜或败就不那么重要了”(注:艾德加·普雷斯蒂奇:《骑士制度》(Edgar Prestage,Chivalry),纽约1928年版,第71页。)。因此只要英勇地战斗过,被俘对骑士不是可耻之事。
  二是骑士大多是有经济、政治地位者,他们被俘后,释放的条件是一笔赎金。例如,上级领主被俘,下级骑士有把自己作为人质并交纳赎金的义务。
  三是战事频繁、胜负相易,谁能保证下一次被俘的不是自己呢?因此,善待被俘者以赎金为条件释放之,“这是那个时代的成规,所有不遵守者要受到严厉批评”(注:艾德加·普雷斯蒂奇:《骑士制度》,第73页。)。但是,事实往往要比这糟得多。而对于非骑士的战俘尤其是步兵战俘的命运则是悲惨的,因为步兵“无‘绑票’的价值。通常在胜利之后,对于敌人的步兵是一律加以屠杀,……在十四世纪根本上就没有收容俘虏的集中营”(注:富勒:《西洋世界军事史》第1卷,第477页。)。

  (五)服役期限及违约惩罚
  骑士为上级领主服役的期限一般为40天。一旦战争爆发,超期服役的情况时有发生,骑士服役期限则延长为60天,甚至更多。无疑,骑士服役期限的短暂对中世纪的战争艺术有极大的限制作用。因为这既不利于骑士部队的长期整合训练,也不利于组织长期战役和进行战略设计。后来,出现了以钱代役,即盾牌钱。“英国施行盾牌钱较早,十二世纪时已广泛采用,……法国、德国,十二、三世纪时各地也都推行盾牌钱制。”(注:马克垚①:《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第106页。) 骑士若不能履行服役义务,则予以惩罚。这种惩罚有两种:
  一是被处以罚金,直至剥夺采邑。二是任何一个骑士都要向其领主或国王宣誓履约,骑士如果违反他的誓言,不仅有损自己的身份,而且对于基督教骑士而言,这将使他冒着丧失灵魂得救的危险。这无疑是一种精神上的惩罚。
  二、骑士法规 “中世纪的政治概念是:财产和社会势力授给人们统治的权利。行政服务和占有土地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财产决定了政治”(注: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第329页。)。因此,领有一处土地并垄断战争艺术的骑士,被纳入了土地占有权体系和政府管理体系,骑士的社会角色一身兼三,即:军人、地主和行政司法人员。而涉及骑士后两者的权利义务逐渐汇集成法律规范,内化入骑士制度中。
  (一)骑士采邑法规 骑士制度的物质基础是采邑,骑士制度的一切内涵都是以它为基础展开的。骑士 采邑又称骑士领或骑士封地。“承担为一个骑士的家庭提供养护费义务的一处采邑就被称为一个骑士的封地”(注: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369页。)。
  按西欧封建法规定,骑士采邑是可以继承和转让的。正如法律是经验和传统的产物那样,这一法规也是长期发展的产物。 最初,采邑以终身为限,不得世袭。“然而,在11、12世纪,军事形势和法律形势都更加有利于骑士阶级,因而也更加有利于封臣,因为领主有赖于他们去装备服兵役的骑士。所以,封臣能够坚决主张由他的后嗣继承他在采邑上的利益和权利。”

  这种权利是通过一种所谓“被占继承土地收回之诉”的特殊令状逐渐推开的(注: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371页。)。
  于是,以长子继承为主的骑士采邑继承制确立起来。如12世纪的法学家格兰维尔说,按照英国的法律,骑士或以军役为条件领有土地者,应该由长子继承(注: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第114页。)。 与骑士采邑可以由骑士后嗣继承相伴随,骑士采邑也可以转让。事实上,正是由于这种采邑的层层转让,把骑士纳入了封君封臣体系,即在通常的情况下,一名骑士 可能既是一名领主,又是一名封臣(注:这种情况不是绝对的,正如基佐在谈及法国 骑士制度时指出:“只有领主、封地的所有者才能成为骑士,才能有权成为骑士。这在法国南部稍有不同;在那里,公民们往往也是骑士,而骑士并非纯粹是封建的。甚至在北方,我们也遇到例外的情况;但它们是骑士制度所反对的例外,而且这种例外甚至引起检举、诉讼和法律上的禁止。”见基佐:《法国文明史》第3卷,第133、13 4页。)。
  (二)骑士的行政司法法规
  骑士采邑法规的确立在给骑士以经济力量的同时,也赋予了骑士以政治力量,从而使骑士具有一定的行政司法权。 首先,骑士可主持法庭。这种权利尤其体现在身为领主的骑士身上(我们不能忽视大量存在的无地骑士),因为:“每个领主都有权主持法庭,即有权在法庭诉讼中统辖他的封臣——或统辖他的佃户而不管他们是否是封臣,这是那时整个西方的一项基本的裁判原则”(注: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375页。)。法庭的职责范围很广泛,如包括确定为支持一场战役而应由封臣支付的援助金数额,宣告使用公有地的规定,轻微的犯罪及一定类型的民事诉讼,甚至部分谋杀、抢劫和其他重罪的判决,等等。尽管随着西欧各国王权的不断加强,骑士可主持法庭这种情况不断受到挑战和压制,但这一原则一直顽强地存在到中世纪末。
  其次,骑士的其他执法。以较为典型的英国骑士为例,骑士的其他执法包括:
  1 、充任陪审团成员,即“4名骑士组成委员会,由其任命其他12名骑士组成巡回裁判的陪审团”(注:布瑞福德·B·布鲁顿:《中世纪骑士与骑士制度》,第289页。)。
  2、案件调查。如在刑事犯罪案件中任验尸官,作现场调查和记录等;在民事诉讼中,调查有争议的土地、指定遗孀产和嫁妆、以最后同意方式评估转让的土地、审计处于监护中的财产的数额,等等。
  3、疑犯追捕、罪犯看管等,事实上由于英国王权相对强大,繁多的骑士执法义务有时成了一种负担。西欧大陆地区骑士为王权或上级领主履行其他执法义务方面自由度更大一些。
  其三,骑士的上诉权。
  按封建法的规定,封臣可越过其直属的领主法庭向该领主的上级法庭提起上诉。12世纪,骑士的这种权利已成为法律。例如,英国骑士通过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获得了这种权利。法国法学家菲利普·德·博马努瓦尔根据其对法国博韦县法律的研究,列举了骑士上诉的理由:“一个骑士可以对他领主的法院的某个判决向更高一级的领主法院提起上诉:
  (1)拒绝受理;
  (2)错误的判决;
  (3)没有管辖权;
  (4)认可由伯爵或国王的令状所授权的上诉;
  (5)伯爵方面在案件中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当该骑士声称他最近被不公正地侵占了自己完全保有的土地时,就是如此”(注: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377页。)。尽管骑士上诉权的使用频率和效果有待商榷,但骑士具有上诉权这一事实对西欧法律传统的形成无疑起到了建设性作用。

  三、骑士礼仪
  所谓骑士礼仪,即骑士阶层的仪式和礼节。骑士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必然以其特殊的礼仪将自身与其他阶层区别开来。尤其是礼仪中的仪式部分,在骑士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由于礼仪是社会观念的反映,中世纪西欧占主流的思想是基督教,因此在骑士礼仪及骑士观念中留下了深深的基督教印记。
  (一)骑士之子洗礼仪式。 按封建法律传统,骑士身份是可以继承的。因此,骑士的儿子尤其是长子,在一出生时就具有了骑士候选人的资格,于是形成了骑士之子初生时的洗礼仪式。该仪式一般分三个过程。 世俗洗浴。骑士之子一出生,立刻在其父亲的指挥下对婴儿进行洗浴,这是出于让骑士父亲回想起很久以前他身为骑士候选人时的誓言。浴毕,婴儿被以双手并于身体两侧、双腿并拢的姿式缚住并包裹,其上覆以华美的长袍。 宗教洗礼。这种洗礼不仅是使婴儿成为一名基督徒,更重要的是,“当他被从神圣的洗礼盘中抱起时,他不仅成了一名基督徒,而且在其内心深处已成为基督教骑士 。”(注:布瑞福德·B·布鲁顿:《中世纪骑士与骑士制度》,第297页。)宗教洗礼之后,举行包括诸如唱歌、跳舞、宴会、游艺等庆典活动,马上比武大会也经常为骑士的新生儿召开,参加活动者往往赠给该婴儿以礼物。
  (二)骑士侍童成为骑士侍从仪式 立志成为骑士的少年在14岁时要举行一种仪式,获取成为骑士侍从的身份。骑士 侍从是有实力的骑士的随从,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骑士侍从总要伴于主骑士左右。事实上,按照与主人的亲密程度、职责大小,侍从又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其级别分为:贴身侍从、典礼侍从、餐桌侍从、酒会侍从、配膳侍从,等等。 骑士侍童成为骑士侍从的仪式一般是这样的:少年由其父亲领至神父面前,他们每人手中拿着一根神圣的小蜡烛。神父为将由少年单独拥有的剑和腰带祈祷、祝福。随后,为他佩带上象征骑士侍从身份的剑。
  (三)骑士授予仪式 骑士授予仪式是确认骑士身份的仪式。在骑士纵横的整个中世纪时代,它一直是 骑士制度中具有权威性的仪式,成为每一名骑士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关于骑士授予仪式,已有文较详谈及,在此不再赘述。 需要指出的是,该仪式的举行时间除了在一些基督教节日、朝圣或贵族家庭中进行重大活动时之外,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战役前或激战后,该种情况在14、15世纪屡见不鲜。例如1337年,英法战争即将爆发时,英方在3月11日为20名骑士举行了授予仪式。二是国王或大封建主在旅途过程中。这种情况的第一次记载发生在1354年9 月31日,查尔斯四世授予弗朗西斯为骑士。当时,德皇骑在马上,用手拍着佛朗西斯的脖子说:“成为一名好骑士,忠于帝国”。然后,两名查尔斯的随从贵族为他安上了马刺(注:理查德·巴伯:《骑士与骑士制度》,第41、42页。)。
  如果说骑士的各种仪式是骑士制度规范化的一部分,那么,骑士礼节则是骑士制度生活化的一部分,这涉及骑士的衣食住行。例如,骑士要穿着整洁,在领主及贵妇面前保持礼数;站时不要抓挠身体或倚靠着柱子;在让他坐下前不要坐下,骑士侍从不允许与一个骑士共同入座,即使这个骑士是他的父亲也不行;用餐时“不能用肉直接去蘸盐碟里的盐,不能把鼻涕擦在桌布上,不能用小刀剔牙”;出行时“要高贵庄重地走路,不得向动物投掷树枝或石块,不得唤狗咬人,要礼貌待人”;平时“要参加教堂里的宗教活动,要侠媚妇女,要服从主人的命令”(注:约瑟夫·斯瑞:《中世纪词典》(Jospe.R.Strayer,Dictionary of the Middle Ages),纽约1982年版,第660、661页。),等等。虽然涉及这方面的史料更加模糊而破碎,但我们仍能从近代以来的西方礼节中窥其一斑。 由此可见,尽管骑士的仪式、礼节有着世俗的成分,但人们更多体验到的是基督教气息。宗教性渗透到骑士的生活之中,极大地影响了骑士阶层的思想观念。“一个人如果不是基督徒,没有接受过洗礼就不能成为骑士”;“没有信仰,你就不能很好地履行骑士的义务”(注:莱昂·高梯:《骑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纽约1968年版,第10页。)。
  因此,宗教热忱在骑士制度的盛行时期大行其道,骑士被冠以基督教骑士之名。一批骑士之花如一度隶属于教皇的条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圣殿骑士团成为骑士的楷模。 总之,通过对有形的制度层面的梳理,笔者认为,中世纪西欧骑士制度是指以军事采邑为基础、以骑士服役为表征、以基督教为指导思想、以中小封建主统治为本质的骑士阶层所特有的组织制度、法律规范、道德准则、生活习惯等诸多方面的总称。

  西欧中世纪骑士的武器装备及其演变

  西欧中世纪骑士是职业军人,他们主要的社会职责是从事战争。战斗以及与战斗有关的习武、比武等行为是骑士生活中最重要内容。因此,武器和装备不仅是每个骑士不可缺少的,也与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那么,中世纪骑士们主要使用什么样的武器和装备?它们又如何不断得到改进?搞清这些问题对我们进一步了解中世纪的骑士生活十分必要。

  一、长矛和剑
  长矛是骑士最重要的武器之一。骑士在战场上与敌人交战,最先使用的武器就是长矛。 中世纪之前的欧洲,长矛在战争中的使用非常普遍,步兵用,骑兵也用。长矛由铁质矛头和木质矛杆组成,比较轻便。古罗马时,步兵和骑兵的长矛既可手持刺杀敌人又可抛出射杀敌人,类似标枪。罗马时代的骑兵为轻骑兵,由于没有马蹬,骑兵无法在混战中稳稳地骑在马背上,他们大多在一定距离之内抛出长矛,射杀敌人。早期法兰克人的长矛主要为满足步兵作战需要,有些矛头带有倒钩,矛杆的大部分用铁皮包住,这种矛刺入人体后,由于有倒钩,造成的伤害很大。如果刺中对方盾牌,持盾牌者很难把长矛拔掉,也很难迅速砍断矛杆,此时,持矛者可使矛另一端搭地,并迅速冲上,用脚踏住拖地的矛杆,压下敌人的盾牌,当敌人的头和胸部暴露的瞬间,用手中的其它武器直取对方要害。(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12页。)
  中世纪骑士制度产生之初,骑士们使用的长矛大多延续古罗马和日耳曼式的长矛,但也有一定的改进。由于马蹬的广泛使用,骑士的作战方式发生变化,他们可单手持长矛与敌人厮杀,矛杆的长度和粗度都有增加,矛头已无倒钩,矛尖也变成平缓的菱形或柳叶形,有的矛头下端两边有横凸出来的小“矛翼”。这一系列变化都有利于骑士在马上冲刺敌人时,长矛不至于戳得太深而不易拔出。 12世纪以前,矛杆的前后粗细基本一致,在战场上如需要,长矛仍可被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斯战役,法国骑士们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12世纪早期,在某些骑士长矛的矛杆手握处前面有一小圆环,这可能是持矛者在进攻时,为防止冲击的反作用力易使长矛脱手所设。(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32页。)
  13世纪以后,出现前细后粗矛杆,手握处刻有手握槽柄。这种长矛由于矛杆前端比后面细许多,使长矛大部分重量移至手柄处,易于骑士控制和掌握平衡,槽柄使骑士在冲刺时长矛不易脱手。14世纪,矛杆手握处前面出现一圆形金属挡盘,对持矛的手起保护作用。同时,矛头出现锥形。(注:雷蒙德·鲁道夫:《骑士和骑士制度时代》(Raymond Rudorff,Knights and the Age of Chivalry)纽约,1974年版,第214页。)
  中世纪骑士长矛矛杆很长,在12世纪,矛杆长度不少于8英尺。14世纪末,有矛杆长达15英尺。矛杆以梣木最为普遍,也有用苹果木、锇耳枥木、松木等质地比较坚硬且具一定韧性的木材为宜。 行军途中,长矛通常被斜扛在右肩上(如果是右手持矛)。发现情况准备进攻时,长矛被垂直竖起,底端垫在右马蹬边,或置于右手鞍褥特制的凹槽上。进入进攻距离后,骑士持平长矛,用踢马刺催马向前冲去,矛头稳稳地对准敌人。持矛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为手握矛柄,矛杆底端抵住右侧大腿;另一种是手持矛柄,用臂膀和腋窝稳住矛杆后端。这两种方式都使长矛从马脖上方的左侧伸出,指向敌人。(注:莱恩·高梯:《骑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纽约,1968年版,第322页。)
  剑,是骑士另一重要武器,在战场上它往往被用于长矛折断后与敌人近距离的白刃战中。长矛杆容易折断,甚至在一次战斗中会折断几支。而一把好剑往往伴随一个骑士的终生。因此,骑士对自己的剑十分珍视。 剑由双刃剑身、剑柄、剑柄前面的横挡以及剑柄底端的柄锤组成。中世纪早期的剑,与上古时代的剑区别不大,上古时期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力量是步兵,剑主要由步兵使用。当时的剑剑身较宽,两刃间的距离从上到下宽度一致,剑身带有血槽,主要用来劈砍,必要时还可抛出。骑士军队成为欧洲战场上的主力部队后,剑与长矛一样成为骑士必备的武器。随着剑被骑士广泛使用,一度曾被法兰克人非常喜爱使用的刃部宽阔呈月牙状弯曲的战斧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单刃长刀也被淘汰,这两种武器更适合步兵双手挥舞。
  大约公元900年左右,剑的形状出现新的变化,剑身从柄部到顶端逐渐变窄,这种剑的重量大多集中在柄部,使骑士单手持剑时感到轻便,易于劈砍和刺杀。中世纪剑的长度,大约为94厘米,其中10厘米左右为柄部,柄部宽55厘米左右。 剑柄前部的横挡与剑身和剑柄呈十字形,11世纪时,横挡的长度有些增加。12世纪,横档与剑身、剑柄垂直相交的形式最为普遍,但也有些剑,两边的横挡呈锐角状向剑身方向弯曲,也有剑的横挡只是向剑身方向微有倾斜。有一把从12世纪保存下来的剑,其横挡两端头,向剑身方向呈直角弯曲,上面雕铸着动物小头像。(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36页。)剑柄下方的柄锤大多为圆球形、半球形。11世纪出现有一定厚度的圆片形柄锤。12世纪这种形状的柄锤变得普遍。柄锤的重量与剑身重量成一定比例,使持剑者易于掌握平衡。剑柄与剑身由钢铁质材料通体煅造而成。有的剑的柄部用两个夹片与柄芯铆在一起。剑的横挡、柄与柄锤部分往往镶嵌各种宝石,并且有的把圣人的遗骨、遗血、遗发、遗物等铸进柄部和柄锤里面,以求保佑。从《罗兰之歌》对罗兰的宝剑杜论达的描写中可见到:
  “啊,杜论达,
  你是多么圣洁美好,
  你的金柄上镶满神圣珍宝,有圣巴西的血和圣彼得的牙,
  还有我主圣但尼的遗发,
  还有衣服属于圣玛利亚。”(注:杨宪益译:《罗兰之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26页。)
  剑平时被放在鞘中,剑鞘通常由薄木或铁质材料制成,外蒙羊皮纸或丝绸。剑鞘的边缘由铁皮镶住,剑鞘有扣环,用带子穿过,系于腰间。 剑对于骑士不仅仅是一种重要武器,它还有神圣的象征意义。骑士的剑,在授剑仪式上要经神职人员的祈祷。(注:迈克尔·福斯:《骑士制度》(Michael Foss,CHIVALRY)纽约,1976年版,第38页。)
  剑的双刃具有不同意义:一边服务于上帝,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惩治残害弱者的恶人。剑是正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并可随时随地

资料紧供参考:

资料一;
欧洲中世纪战争的典型战术简介

中世纪的战争,是由组织散漫的战斗团,在需要运用策略和调动的战场上互相对峙、冲突,然后再一步一步演进而来。演进中的一个部份,反应在不同的兵种和武器的发展上,以及如何去运用它们。黑暗时代的早期军队,是一群没有组织的徒步士兵。当重骑兵兴起后,最好的军队就是一群没有组织的骑士。徒步士兵会对沿途的农田造成破坏,在攻城战时则会造成更大的打击。不过,在作战的时候,骑士们会试图与他们的敌人作一对一的交战,而徒步士兵又会夹在敌我双方的骑士之间。这种战法其实非常危险,因为中古时代早期的徒步士兵,大部份都是在封建制度下被徵召的农民,并未受过作战训练。弓兵在攻城战上十分适用,但在战场上也一样冒着被消灭的危险。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1V4g d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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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 I7V)[8yQq9G到了十四世纪后期,指挥官加强了骑士的纪律,使他们的军队更能发挥团队的合作。但是在英国的军队里,尽管长弓兵在很多的战场上证明了他们的价值,可是骑士并未给予这些射手太多的重视。纪律也让越来越多的骑士为报酬作战,罕有为忠诚和光荣作战者。在义大利的佣兵以长期作战但少有损伤而闻名。在这个时期,各阶级的士兵都是军队的资产,不会被轻易遗弃。这使得过去追求光荣的封建军队,逐步成为只关心他们会收取多少报酬的专业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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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o?-Ohn8sbbs.cqzg.cn骑兵战术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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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9ZY${'|dX2Wvd春秋中文社区骑兵会被特别地划分为三支队伍或三个部份,然后一队接一队衔命作战。第一波的攻击会突破或冲散敌军,接着第二或第三波的攻击就能加以制服。敌军一旦逃走,就可以予以杀戮或俘虏。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W9H1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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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骑士如果采取个人行动,对任何指挥官的计划都是很大的伤害。骑士最关心的是忠诚、光荣和骑乘在一流队伍的第一行列位置。为争取个人光荣,在战场上获得全面的胜利反而沦为其次。在战场上开始作战之后,不用多久骑士就会攻击他们所看到的敌人,如此一来便破坏了整体作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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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官在必要时把麾下骑士自马上卸下,是控制他们的最佳手段。这是小型军队普遍采用的方式,因为这些骑士很少会期望在作战中表现。卸阵下来的骑士可以适时加强战斗力量,并提振一般徒步军队的士气。这些骑士和其余徒步士兵,会被用在减缓敌骑冲锋的标桩、或其他战地工事的后方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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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pyz;h{G书院,文学论坛,图书1346年的克里斯战役,是骑士不遵守纪律行为的一个例子。当时法国的军队在数量上超过英国的军队(四万对一万),并且拥有非常多的骑士。英国人把长弓兵分成三个队伍,在标桩的防护下投入战场。在这三个队伍之间的,是两队卸下马的骑士,而第三队卸下马的骑士则被保留作预备军。法国国王亦将麾下骑士组编为三个部份,并且指派热那诺斯的雇佣弓兵去射击英国的骑士,但因弓弩被弄湿而起不了作用。此外,法国骑士又忽视法王在组织上的努力,在开战不久后,一见敌军就立刻狂怒不已,张口一遍又一遍地喊着:「杀啊!杀啊!」由于法国国王忍受不了热那诺斯人一再箭上失准,便命令骑士前进,并击倒在他们前面的热那诺斯弩兵。这场战斗持续了一整天,最后由英国的骑士和长弓兵(他们保持了其弓弦的乾燥)打败了那些骑着马匹但作战时毫无纪律、乱成一团的法国骑士。bbs.cqzg.cnmQ6Q:_#U4a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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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中古时代末期,重骑兵在战场上的价值不如以往,几与投射部队和徒步军队无异。在这个时期,人们已经了解何以审慎部署的攻击仍然失效的原因以及训练步兵的重要。作战的规则改变了,标桩、马匹陷阱和壕沟都常常被军队用作防护工具,以抵抗骑兵的攻击。如果骑兵对大批各个等级的长枪兵和弓兵(或枪炮手)作出攻击的话,只会产生一大堆受创的马匹和骑兵。骑士会被迫徒步作战,或等待适当的攻击时机。只有敌军在移动、混乱、或从临时的战地防御工事中走出来的情况下,毁灭性的攻击才能奏效。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0q,[g^s/p

1FMWi X?~文学|虚拟文学|武侠奇幻|历史文化|休闲投射部队的战术书院,文学论坛,图书2X}N$?+D:v$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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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期,大部份的的投射部队由弓兵担任,他们会使用其中一种当时盛行的几个类型的弓。首先是短弓,然后是弩和长弓。弓兵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在一段距离之外杀伤敌军,而不需要作肉搏战。虽然早在古代时候人们就已经知道这种部队的价值,但是这些经验却在黑暗时代曾一度失传。因为在中古时代的早期,骑士是主宰陆地的首要战士;面对实力相当的敌军时,他们的作战规则就是需要作肉搏战;对骑士来说,以弓箭杀死远距离的敌人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所以统治层很少去发展和有效地使用这种武器。bbs.cqzg.cnrx*OB$U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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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地,弓兵则是具有战斗力且非常管用的兵种,他们的功能在攻城与作战上逐渐变得明显。即使不太愿意,但越来越多的军队会让他们占有一个位置。尽管威廉一世的骑士在传统上已经取得许多荣誉,但在1066年杭斯丁一役,威廉一世便是凭藉弓兵才获得决定性的胜利。当时英格鲁撒克逊人占有山坡地,并以盾牌形成一道防护墙,令诺曼的骑士难以突破。双方因而展开一整天的拉锯战。稍后,英格鲁撒克逊人冒险走出他们的盾牌墙,试图攻打诺曼人的弓兵,但此举却使部份人员暴露在诺曼弓兵的射程范围之中;这时,诺曼人便占了进攻上的优势,因为一旦英格鲁撒克逊人现身,往往很容易被射倒。在战役过程中,虽然有时候诺曼人看来似乎快要被打败了,但更多人相信诺曼军队正靠弓兵之助赢得这场战役。最后,英格鲁撒克逊的国王哈罗德被一支致命的流箭射中,战争随后便告结束。bbs.cqzg.cn(v5[;a%a;sh'y

p9b"Us1e/a%z6H文学|虚拟文学|武侠奇幻|历史文化|休闲徒步的弓兵是以数百甚至数千人的大型阵势来作战。当敌军进入百码的射程范围之内时,即可能被弩和长弓的射击刺穿装甲。在这个射程里面,弓兵会集中射击目标,以密集攻击让敌军受创,使他们无暇作出反击。在理想的情况下,弓兵有时可藉着射击便瓦解敌军的阵形。敌军可以藉由标桩的护卫不受骑兵侵袭,但标桩却阻挡不住所有箭或弩箭的射击。如果敌军离开他的防御工事并袭击弓兵,友方的重骑兵将会作出反应,希望能即时防护这些弓兵。如果敌军只是在阵地维持他们的队形,骑兵就能够作出有力攻击,最后把他们冲散。春秋中文社区-Otuua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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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弓兵会受到鼓励和资助,因为在与欧陆国家作战时,英国在人口数量上处于劣势。尽管英国军队的人数常常低于敌军许多,但是当他们学习到如何应用大批的弓兵后,就开始赢得战役。英国人之所以能发展出密集射击,都是依靠长弓的远射程优势。长弓兵并不会射击个别的目标物,而是向敌军所占据的区域作出严密射击。若果以每分钟射出六发弓箭来计算,三千个长弓兵就能够向密集的敌军队形发射一万八千发弓箭。这种密集射击的效果可以让敌方人马受到很大的创伤。在百年战争中,法国骑士即面对了划破长空的箭影,与它们飞来时所带来的可怕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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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r2p$p4f7c(T文学|虚拟文学|武侠奇幻|历史文化|休闲在欧陆的军队中,尤其是民兵和城镇所培养的专业武力,长弓兵的重要性大增。长弓兵能以最少的训练,成为最有战斗力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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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Ag7DmVo2x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到了十四世纪,早期的手持枪炮就出现在战场之中。在开火的时候,它们甚至比弓箭更具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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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弓兵的最大难题,就是在他们发射弓箭时需要得到防护。为了获得更大的效果,他们通常会尽量接近敌军。英国的长弓兵会携带标桩到战场,然后在他们要发射的地点前方,用大头锤把标桩打进地面。这些标桩可以给予他们防护,抵挡敌军的骑兵。他们能依靠他们的火力把敌方的弓兵射倒,但假使受到敌方的徒步士兵袭击,却往往处于劣势。弩兵则会持大盾牌去作战,这些盾牌可提供防护并够竖立成一道防线,让弩兵能躲在后面作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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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到了十四世纪未,弩兵和长枪兵会以混合的阵形协力作战。长枪兵用以挡开敌方的作战部队,让投射部队(弩兵或手持枪炮的士兵)能够向敌军开火。这种混合的阵式会适时调动并作出实际的攻击。遇到训练良好的混合部队例如长枪兵和弩兵(或枪炮手),敌军的骑兵通常会选择撒退。如果敌军无法让自己的投射部队和长枪兵作出反击,即可能输掉这场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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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时代,徒步士兵的战术是逼近敌军然后开始砍杀。法兰克人会在接近敌军时掷出斧头来瓦解他们。战士依靠体能和凶猛来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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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4eii9R%@书院,文学论坛,图书骑士的兴起一度让步兵在战场上失去价值,主要是因为纪律和训练精良的步兵并未出现。在中古早期的军队中,徒步士兵主要来自农民,而这些乌合之众均不曾受到良好的武装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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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O"nr1A撒克逊人和维京人发展出一种防御阵式,称作盾牌墙,也就是让士兵手持长盾紧靠连成一道防线。在缺乏弓兵和骑兵的情况下,这道防线能保护他们不受敌方弓兵和骑兵的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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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z7{\'e m9_}文学|虚拟文学|武侠奇幻|历史文化|休闲在某些缺乏资源去建立重骑兵的山区国家如苏格兰和瑞士,以及一些正在兴起的城镇中,步兵会再一次受到重视。由于没有需要,在这两种地区的军队中,只会设置少数甚或没有骑兵。这些地区的军队发现,马匹无法突破竖立的标桩或长枪阵。但受过训练的长枪兵却能制止富裕的国家或领主们精锐的重骑兵,而且在成本上也比重骑兵的来得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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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a;^lR:u Y+y4Q:_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斯希松战阵就是由一群长枪兵所组成,在十三世纪末苏格兰人独立战争期间开始使用(即电影「英雄本色」的故事背景)。他们认识到斯希松是有效的防御战阵。罗伯布鲁斯只会在沼泽地区向英国的骑士作出攻击,因为这种地形能妨碍重骑兵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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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VuwYG/G瑞士人以长枪作战而闻名。在实质上,他们恢复希腊的方阵,并非常熟练地以长标竿的武器作战。他们把长枪兵组织成方形的战阵,在最外面的四排士兵会以相近的高度(稍微往下)持着长枪。这是用来抵挡骑兵的有效屏障。在战阵的后排士兵会使用有刀刃的标竿武器去攻击接近战阵的敌军。这些受过训练的瑞士士兵会指向同一个方向,让他们在战阵中能移动得比较迅速。有时他们也会把用作防御的战阵转变成可作攻击的战阵。bbs.cqzg.cnx%U"Y"D?&]k

0^6_SB%qA%?l战略,装备,游戏,投资,理财,股票,网络,证券,SOHO,虚拟文学,中文论坛,春秋中文,贴图,小说,历史,战争历史,中国历史火炮可用来反制大批的长枪兵,它能够击破这种密集行列的战阵,西班牙人就是最先有效地使用这种武器。实际上他们也以持剑和小圆盾的士兵来对抗长枪兵,这些轻型的武装兵能够渗透到长枪兵之间,并有力地以短剑作战。他们的小圆盾是小型和灵巧的盾牌。在中古时代的末期,西班牙人也是最先尝试以同样的方式,与长枪兵、剑兵和枪炮手作战。这是一种具战斗力的军队,无论是防守或攻击,都可以在不同的地形上使用他们的全部武器。在中古时代结束时,西班牙人便成为欧洲最有战斗力的军队。

资料二

古代罗马军事制度
古代罗马的军事制度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在不同历史阶段发生相应的变化。
王政时代 王政初期,罗马按氏族部落召集武装力量。到王政后期,相传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约公元前578~前534在位)实行改革,根据财产原则划分公民为 5个等级,规定各等级中17~60岁的公民皆有服军役的义务,从而创建了公民兵制(见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王负责征集和统率军队。公民兵出征须自备武装和给养,战后即解散,返回家园重操旧业。当时作战队形是排成密集方阵,重装步兵在战斗中起决定作用。
共和时代 共和国建立后,特别在公元前4世纪,由于战争的频繁和扩大,罗马军事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传说中将此变化归之于著名统帅M.F.卡米卢斯(?~公元前 365)实行的改革,其实这些变革并非一人之功和一时之效,而是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大概起初在军队中发放军饷,并由国家供给武器和给养,后来逐渐改进了军事组织、战斗队形和武器装备。继而在布匿战争中又有多方面的改进,终于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军事制度。当时罗马军队的基本战术单位是军团,通常由4500人组成,包括3000名重装步兵、1200名轻装步兵和300名骑兵。重装步兵为军团的主力,配备投枪、短剑、大盾、金属头盔、胸铠和胫甲。每个军团分为30个中队,每个中队又分为两个森图里亚(Centuria,又译“百人队”)。中队按士兵年龄和经验分成三类:由年轻人和由成年人组成的中队,各有120名重装步兵;由老兵组成的中队,只有60名重装步兵。战斗时,年轻人组成的中队居前,称为枪兵;成年人中队居中,称为主力兵;老兵中队居后,称为后备兵。这就是著名的罗马军团三列队法。轻装步兵和骑兵亦分为小队,战斗中轻装步兵通常配置于军团前面,骑兵则掩护两翼。征服意大利后,罗马军队中还有臣属于罗马的城邦或部落即所谓同盟者提供的大量辅助部队,配合军团作战。最高军事指挥权掌握在执政官手中。军团的指挥官是 6名军事保民官,系由公民大会推举或由执政官委任。下级军官中最重要的是森图里奥(Centurio,又译“百人队长”),从士兵中挑选任命。罗马军纪严酷,违犯者受到严惩甚至处死。行军和扎营都作严格规定,宿夜必须挖沟筑墙,建造营地,以防突然袭击。
公民兵制随着城邦危机显露出其弱点。公元前 2世纪末,著名军事家G.马略(公元前157~前86)实行军事改革。其主要之点是推行募兵制,招募以前无权参军的贫苦公民到军中服役;提高薪饷,延长服役期限;同时为了加强军队的机动性,改变军团的编制和作战队形(见马略军事改革)。此后,罗马开始出现职业军,军队参与社会斗争,逐渐成为奴隶主权贵争权夺利和实现独裁统治的工具。
帝国时代 奥古斯都创建帝国之后,又对罗马军事制度作了改革:以精锐军团组成常备军,并配备以辅助部队,驻扎于行省和边防要地;还建立近卫军拱卫罗马,保卫元首及其家族;军团的编制基本照旧,但军中要职由元老和骑士担任;军团士兵仍从罗马公民中招募,辅助部队则从行省和附庸国非罗马公民中征集,近卫军仅来自意大利的罗马公民。这三者的士兵在服役期限和薪饷方面都有很大差别,辅助部队的退伍士兵可以获得罗马公民权。后来,由于罗马公民权的扩展,行省居民在军团中的比例日益增加,军团和辅助部队的差别逐渐缩小。到公元 2世纪,驻行省的帝国军队就地征兵,并修筑了永久性营地,完全成为当地驻军。此时,军队装备有所改进,骑兵的作用较前增强。
L.S.塞维鲁(193~211在位)对各类军队的招募地区和待遇作了改革,使每个士兵都有升任军官的可能,允许士兵和家属住在一起。皇帝P.L.V.E.加列努斯(260~ 268在位)则不让元老在军中任职,并且扩大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建立一支机动的骑兵后备军。
3 世纪末和4世纪上半叶,G.A.V.戴克里先(284~ 305在位)和君士坦丁一世实行军事改革,把帝国军队分为边防军团和机动军团,加强军队的机动性,以应付危机(见戴克里先的改革)。晚期帝国军队中显著的变化是“蛮族”成分愈来愈大。
罗马骑兵,他们的装备虽然落后,但在当时是执政官们所使用的最强大的兵种

资料三

中世纪是古代史和近代史之间的一个中间环节。尽管在中世纪也有若干战例是有教
育意义的,但是,与古代或者近代的一些战例比较起来,记述这些战例的史料却是不充
分的。为了探讨科学的真理,阐述清楚某些事件的产生原因和结果,我们必须认真分析
历史上已经证实了的事实,并以此为根据。而要从大量的历史资料中选取最本质的东西,
就不能不放过历史上的某些时代,舍弃某些甚至很有价值的例证。是的,关于中世纪军
事史的辩论,常常是围绕著其战术特点而展开的,涉及战略特点方面的问题比较少。不
过,既然发生了争论,那就必然涉及战术和战略两个方面的问题,因此,每一个缺少经
验的普通人,对于研究这段历史而作出的结论,总是十分怀疑的。本书不打算描写中世
纪的各次战争,只准备简要地叙述一下这些战争中某些值得注意的事件。
在中世纪的西欧,封建主义的所谓骑士精神,曾经阻挠著军事艺术的发展。不过,
在这整个历史时期中,在黑暗的环境里,也有若干时刻闪烁过一些光明。如果从比例上
来说,这些光明时刻的数字,也许并不亚于其他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中的数字。
诺尔曼人是最初崭露头角的。他们的子孙也以颇有价值的战例继续发扬了中世纪战
争的光辉。他们非常珍惜诺尔曼人的鲜血,总是力图以智慧而避免用鲜血来夺取胜利,
而且在这方面做得是很成功的。
1066年是英国小学生都记得的一个年份。这一年,诺尔曼人极其技巧地采取的战略
和战术,不仅对当时的局势,而且对尔后历史发展的整个进程,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采取了一种引诱性的战略行动,诺曼底的威廉(征服者威廉)在入侵英格兰时,取得
了很大的成就。从一开始起,他就获得了间接路线所带来的利益。当时,哈罗德国王那
个举行叛乱的兄弟托斯蒂格,伙同他的盟友挪威国王哈尔德拉达,在约克郡的海岸上实
行了引诱性的登陆。尽管这次登陆带来的威胁要比威廉直接入侵造成的威胁小些,但是,
由于它是在威廉入侵之前发生的事情,即使上陆的部队很快就被歼灭,其事件本身对于
威廉的计划还是增加了功效。上陆的挪威人在斯坦福德被歼两天之后,威廉便在萨塞克
斯郡海岸完成了登陆。
威廉上陆以后,并没有立即向北挺进,而是先向肯特和萨塞克斯地区进行扫荡,以
此引诱哈罗德国王,使他只率领一小部分兵力鲁莽地向南驰援,这样哈罗德向南方走得
愈远,愈想迎击敌人,则他离开自己的增援部队也就愈远。这正是威廉的企图,尔后事
件的进程,证明了威廉的计算完全正确。他把哈罗德引到黑斯廷斯,靠近了英吉利海峡
的岸边,才开始和哈罗德交战,然后又在战术上采取间接路线的行动,达到了有利于自
己的战斗结局。当时,他命令部分兵力假装战败而逃,引得敌人尾随他们进行追击,从
而使敌人自己打乱了战斗队形。而后,在战斗的最后阶段,威廉使用弓箭手从高处进行
“射击”,结果使哈罗德阵亡。这也可以算是间接路线的一种行动方式。
威廉在这次胜利以后所采取的战略,同样也是值得重视的。此后,他又没有直接向
伦敦进发,而是首先占领了多佛尔,从而保障了自己海上交通线的安全。而在后来到达
伦敦郊外之后,他也没有直接强攻城市,而是开始扫清伦敦的四郊。由于面临著饿死的
危险,当威廉达到贝尔克汉斯提德以后,这个都城终于自动投降了。
在下一个世纪里,又出现了一个历史上最惊人的战役,足以证明诺尔曼人的军事天
才。这就是“强弓”公爵和来自威尔士边界的几百个骑士在他指挥下所建立的功绩。他
们征服了爱尔兰的大部分,打退了一支强大的挪威兵力的入侵。他们的胜利所以显得特
别惊人,就是因为其兵力极小,而且是在森林沼泽地的不利条件下取得的。征服者正好
是在这种情况下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他们为了适应特殊的环境,改变和改造了封建
时代的传统作战方法。这批征服者曾多次使用计谋,把敌人骗到开阔的地形上,以便在
那里更有效地发挥自己骑兵进行冲击的威力。他们有时采取诈败、佯攻和从后方进行突
击的方法,破坏敌人的战斗队形。而当敌人不受欺骗不肯离开防御阵地时,则以出敌意
外的战略性行动,以夜间突击和劈头盖脑的“弓箭射击”等等手段,来摧垮敌人的抵抗。
十三世纪也有许多具有高超战略艺术的例证。第一个这样的例证发生在1216年。英
国国王约翰在几乎丧失王位之后,居然又在一次没有进行任何战斗,而是纯粹运用战略
手段的战局当中,把自己的国家挽救过来了。他当时采取的手段是∶一、机动性;二、
要塞所具有的巨大防御能力;三、心理上的因素,即利用城市公民对于“伯爵们”和他
们的国外同盟者法兰西国王路易的传统厌恶心理。路易在肯持东面地区登陆以后,紧接
著就占领了伦敦和温契斯特。约翰当时的兵力过于单薄,要用战斗来进行抵抗是不可能
的。而全国的大多数乡村仍然被伯爵们统治著。不过,约翰还控制著温索尔、里丁、瓦
林福德和牛津等要塞。这些要塞监视著泰晤士河一线,把伯爵们的势力分隔在该河南北
两面。而位处路易国王后方的那个最重要的要塞多佛尔,也仍然掌握在约翰的手里。这
时,约翰本人已撤退到多塞特郡,而当局势逐渐明朗化之后,他便在七月间开始向北进
军,前进到伍斯特,抵达塞文河,从而建立起一道屏障,使得叛乱者不可能继续向西北
和西南方向扩散。此后,他又从那里向东方移动,沿著泰晤士河进军,作出了一个前往
温索尔解围的姿态。
为了欺骗敌军,使围攻温索尔之敌深信不疑,约翰又派出一个威尔士弓箭手支队,
命令他们趁著黑夜向敌人营地射击,而自己却立即转向东北方面开拔,抢在法国人之前
赶到剑桥。现在,他可以切断许多条通往北方的道路,因为法军的主力此时正在围攻多
佛尔要塞,不能脱身。尽管约翰本人在十月份病故了,但他成功地把一些闹事地区隔绝
开来,促成了叛乱者及其法国同盟军的失败。如果说,约翰是因为吃多了桃子和新麦酒
而送命的话,那麼,他的敌人则是因为过多地抢占重要的战略据点而被拖垮了。
英国伯爵们的下一次叛乱是在1265年。这次叛乱由爱德华亲王(即以后的爱德华一世)
采取技巧的战略镇压下去了。当时,英王亨利三世在刘易斯战役中遭到失败,于是英格
兰各地的统治权,除了威尔士边界地区之外,又都落到了伯爵们的手里。西蒙·戴·蒙
特福正准备从那里开始自己凯旋式的进军,想越过塞文河,一直前出到纽波特。爱德华
亲王这时已经从伯爵们的军队里脱逃出来,在威尔士边界地区收集勤王的兵力。他抢占
了塞文河上的桥梁,前进到戴·蒙特福的后方,从而打破了戴·蒙特福的计划。爱德华
不仅把敌人赶过了乌斯河,而且以三艘大型划桨船组成一个突击队,突然袭击了停在纽
波特的敌人船只,因而又打破了戴·蒙特福想要把自己的军队运回英格兰的计划。这样,
戴·蒙特福就不得不向北作长途而艰苦的行军,而且必须经过威尔士这一片贫瘠荒蛮的
地区。这时,爱德华已后撤到伍斯特,扼守著塞文河,以等待戴·蒙特福的来到。当戴
·蒙特福的儿子率领著自己的部队从英格兰东部前来援救他父亲的时候,爱德华利用自
己处于中央位置的便利,对于各自盲目前进的父子两人,采取了各个击破的办法。为此,
他首先进行了强行军,而后又进行反向行军,来回机动兵力,采取突然袭击,终于两次
取得胜利,第一次在肯尼尔沃思,第二次在伊夫夏姆。
爱德华即了王位以后,命运决定著他还要在威尔士地区进行多次战争,而且这些战
争对军事科学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不仅改善了使用弓箭的方法,使骑兵的冲锋和弓箭
手的射箭很好地协调起来,而且制定了进行征服的新的战略计划。他当时的任务是,要
征服一些野蛮而强悍的山地民族。这些山地民族,可以退入深山以避免战斗,而后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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