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上《金星秀》吗:如何确定这个诉讼的标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3:35:14
遇到一个官司。原告起诉请求
1、解除合同
2、返还剩余财产
3、返还林权证。

林权证面积为1699亩。合同总标的271万,起诉前原告已经交纳163万金额,但不能确认返还财产应该是多少。

预交诉讼费3万。

官司进行中,通过司法鉴定确认返还财产金额为27万。

官司结束,法院判定诉讼费为3万。合理吗?
你的意思是不是:只要是解除合同。那么诉讼费的计算基数数额就应该是合同的总价款?

你争议标的为271万啊,那你诉讼费就是按照此标的额收,合理.

首先,此案的诉讼标的(标的是纠纷所指向的对象,很多人都误认为是诉讼要求的金额)是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费的计算基础数额为该合同的总价款即271万,所以说,诉讼费是根据271万作为计算基数,按照诉讼费计算公式计算的来得(100万以上的,诉讼费=具体数额*0.5%+10010元),诉讼费是由原告的诉讼请求计算出来的,所以不管将来法院判决支持多少数额,诉讼费都不会发生变化,当然如果金额比原来的诉讼请求金额还要大的话,法院还会让原告补交诉讼费。所以说诉讼费并不是法院判的,而是经过公式计算出来的,除了撤诉,诉讼费都不会发生变化(撤诉退一半诉讼费)

希望以上能够帮到你。

有争议的=标的 你看着办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