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版的映山红视频:成都理工大学歧视残疾考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19:55:52
成都理工大学歧视残疾考生

2006年高考招生工作进入本科第二批志愿录取阶段,成都理工大学在海南省的招生过程中,因一个考生的面部有烧伤,并视其为残疾,以残疾为理由拒绝录取!

《残疾人保障法》第20条、《残疾人教育条例》第2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9条都有规定:普通高等中等院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残疾人也是人,残疾人享有与正常人同等的权利,做为特殊群体,残疾人用他们坚强的意志力,用他们残疾的身体努力地工作生活在我们周围。我们应该尊重残疾人,要用我们的爱心,尽我们的一份力,去关心他们。对于一名残疾学生,能靠他自己的努力,做出了比正常人还优越的成绩,还不去接受他帮助他,还歧视他,这种人怎么能为人师表,我在此表示万分的怀疑。
写此文之时,邓某的录取仍在交涉中,希望各位看到此文,能呼吁的呼吁,能直接帮忙的更好,不想看到这么优秀的人来年再考,为了所有残疾家庭早日脱离贫困落后的面貌,提高残疾家庭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水平。帮帮他吧,帮帮残疾人。

不是吧!还有这样的事啊
但是学校里有残疾学生啊。。

可以怎么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