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长辈婚姻纠纷,小女子不懂,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2:29:09
我父亲去世后,我妈和一个也同样丧偶的男人结了婚,由于感情不合,男人提出离婚,我母亲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工作,可以要求多少赔偿,婚后他买了一幢房子给他儿子,那个男人写了他儿女的名字,请问我母亲有份吗??帮帮我吧,拜托!!!!
我妈说,他赔偿我妈四万块,这样的数额适当吗,少吗??求助!!

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应属他儿女所有,不能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男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中一种情形导致离婚的,你母亲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只是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工作不能要求赔偿,男方可以给予适当帮助。

从法律的角度讲,这幢房子你妈妈应该是没有权利拥有的,而且能够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你妈妈和你继父共同拥有的东西,其它的你妈妈都没有份

房产证上肯定没有那个男人或者你妈妈的名字的话,会比较麻烦.你现在需要搜集的是那个男人为他女儿买房的证据,证明那幢房子系那个男人与母亲结婚后出资为其女儿购买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工资收入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那房子系那个男人婚后购买的,你母亲是有权主张的.

至于你说的赔偿,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那个男人如果是重大过错方,例如有吸毒\虐待\家庭暴力等.你母亲也可以主张赔偿

如果有证据证实他女儿没有经济来原,而且是他的钱买的,可以分

没证据的事,打不 清的官司,认了吧。

房子应该是没份
但可以根据婚姻法进行经济补偿
还有规定要对无收入来源的一方提供生活费
如果难的有过错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