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需要买什么东西:民办教育营业税是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6 01:29:58

《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民办学校税收与合理回报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副主任 侯小娟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6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规定的意思是要区分取得合理回报与不要合理回报的两种不同情况。不要合理回报的应该和公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一样的,而取得合理回报的与之有些差异,但是大前提是: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所以取得合理回报的也应该给予税收优惠。具体怎么区分,有什么不同,优惠多少为宜,特别是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给予怎样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都由国务院的有关法规去规定。我个人认为,税收政策要有利于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在保证国家税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不同时期可以有不同政策,对不同学校可以有不同政策,随着民办教育的发展,政策还可以作调整。

目前各地对民办学校的税收做法不尽一致,对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理解也不同。总的来讲绝大部分地区依据有关民办教育的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民办教育是免税的,但有的地方为了增加地方收入,却向民办学校收税,所以在税收上出现的矛盾比较多,民办学校的意见也比较大。据了解,目前向民办学校收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学校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建税、房产税、交通附加税等等。依照我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不管任何税种都不以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为分界线,只是营业税的征收是以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区分的。举办中小学属于学历教育是没有疑问的,需要说明的是学历文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助学教育也应该属于学历教育。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是看其收入的来源,经营性的收入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是要收税的。现行税法对教育事业实行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车船使用版税、印花税、契税、农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征、免征、退税、补税应该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所以,税收应该严格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以维护国家的法度统一。

关于民办学校的投资人取得合理回报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1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公益性事业的民办学校能不能取得合理回报,是用“奖励”、“补偿”还是用“合理回报”更好?我们认为,“合理回报”应该看成是国家对民办学校出资人的一种鼓励、奖励措施,与允许其营利完全是两回事。“合理回报”与“奖励”和“补偿”相比,更能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更能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更符合客观实际。法律对取得“合理回报”作了种种限制,取得“合理回报”是有条件的,一是取得回报是在合理的范围内,什么是合理的范围内呢?就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回报,有“度”的限制,不是随意的,这个“度”是由政府规定的。二是取得合理回报前先要将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和国家规定的必须提取的费用如公益金、公积金等扣除后,有了结余,从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没有结余也就谈不上回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