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武天宫卡级2017:急急急!!关于赡养问题的案例分析~达人帮忙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6:00:14
99年2月,丁江向人民法院起诉其长子丁一不尽赡养义务,要求法院判决令其支付赡养费。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丁江有三个儿子,分别为了一、丁二、丁三,认为三人应作为共同被告参
加诉讼。但原告丁江认为,二儿子丁二工资收入少,生活困难,不愿让二儿子承担义务;三儿子丁三对其比较关心,每月给一定的赡养费。所以,丁江不愿起诉丁二、丁三,只起诉丁—一人。
问:1.该案被告应是谁?为什么?
2.对于原告丁江的想法,法院应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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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三儿子都是被告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应该是原告起诉谁就认为被告是谁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法院应支持丁江的想法

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是每个子女。所以被告是三子。对于原告丁江的错误想法,法院要耐心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