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在手里的沙子图片:关于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4 07:12:10
我是今年的大学毕业生,在一私营企业工作,公司只给员工签一份聘用书,其中只约定薪金。因公司不给我签定劳动合同,我无法将我的档案存放在我所在市的人力资源局托管,因此相当于我现在开始工作了但不能起算工龄,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我的档案应该怎么放?我的权益怎样才能自己保护?
首先谢谢各位~~~费用到没有什么了,咱中国在哪里办事都得要钱啊这个我理解的。但是我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局说必须要把我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拿来才能帮我保管我的档案。协议就是学校临毕业的时候发的那种,随便让老板写了下盖了章,人力资源局那边说这种协议是学校要的,不能和劳动合同等同的啊。“和人才市场鉴定劳动用人合同”是什么意思啊,不是说要有合同才让放在人才市场吗?不明白了。拜托大家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体地点;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登记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也就是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具体从事什么劳动,在什么地点劳动,怎么提供劳动,从事几项劳动工作等;工作地点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具体的工作场所,包括:场所位置、环境、条件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计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数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数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劳动者免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是劳动者带薪休息。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间隙休息、日休息、周休息、法定节日休息、探亲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六)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相应给付劳动者的货币。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
  (七)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要求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与劳动者约定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对生命健康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补签和倒签的法律后果区别
  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若“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
  在补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慎重,要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于劳动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劳动合同法》的订立的规定条文为第七条至二十八条。

现在市场上都是这样的情况。签劳动合同的,除非是正规的大型企业,一般私营企业就别指望了,他们没有用人权,当然也不会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 你手里如果有协议的话,可以和人才市场鉴定劳动用人合同,把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这样就可以计算工龄。但是有一定的费用。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人才市场看看详细的情况。

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公民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种主要法律形式,劳动合同能够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能促进单位工作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可以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签定劳动合同。

放在你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

别相信政府,都是假的,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腐败!!

我也是把劳动合同放在人才市场的,每年交一定的费用,这样就可以算做工龄的.

你可以把你的档案放在你所在的人才市场,就可计算工龄了,每年收取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