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梦西游3战斗力: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9 02:30:49
有一民事案件,其中有一方当事人涉及兄妹三人,他们不在一个地方住(或者同住),请问有关法律文书怎样送达?是否可以将三人的法律文书全部送给他们当中的一个当事人签收(当事人之间可以代收吗?),其他两人可以不送达。这样做合法吗?正确的送达应该怎样做?谢谢!!

必须每个当事人都分别送达
送到每个人的住所,我国《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同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这样是不可以的,必须每个当事人都分别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