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的诗是长恨歌么?:问一个关于毕业生违约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6:55:52
我在某公司上班,5月签的就业协议,我7月24日报到,(报到证写的是7月15日开始),8月1日,我签劳动合同,签了两份东西,一份是劳动合同,上面规定5年,违约金是上个月工资乘以年数,还有一份补充协议,上面也是规定五年,每年一万(即工作一年,就走,就要交4万,工作两年走交3万),8月8日,我提出辞职,他们会问我拿多少违约金,不是5万吧,7天能造成多少损失,而且我也没有学到什么实际的东西啊!如果真要我给5万怎么办?

首先,你们所签的协议,应该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是真实有效的。是有法律效力的。现在问题是你单方面提出要终止合同,违约一方在于你。既然在合同中已约定的违约的处罚方式,如果该方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话,就得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现在你提不出该合同的不恰当之处,还是认罚吧。
另外,关于损失。是不能用天数来计算的。由于你的违约给公司产生的损失包含直接的损失和间接的损失。虽然,你可能只是7天的时间就违约,但是这7天,由于公司已选择了你,可能让公司失去了选择另外一个人的机会。另外由于你的违约,给公司的人力安排造成一定的不便。这不是损失吗??

所以,大凡签合同就要谨慎点啦。

应该算是违约了,赔偿金估记是要全部付的,不过你可以找个专业律师看看合同是否有漏洞,如果有的话,就可以免责了。比如是否已给你上了保险,工资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或是合同本身的构成要件缺失。一点律师费比起5万算是小数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