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云与苏东坡 图片:<<新世说之狗肉圈套>>的译文..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15:46:04
郑板桥工书,自创一格.鹾商某乞书.愿以百金为寿公性傲,固不可以利动者,唾弃不顾.某亦无如何.
公平生嗜狗肉,一日,出城游.薄暮归.忽觉狗肉香,踪其所在,则见竹篱茅舍,柴扉半掩.因径如焉.主人方讶不速之客至,公曰:“余板桥诤某是也。适闻狗肉香,不觉信足而入。唐突之罪。自知不免。还乞郑灵之鼎,许我一尝异味。”主人大喜,曰:“久闻鸿名,邀恐不至,进乃赐光,幸已。”楫(这个自是提手旁的,因为找不到那个字,就用这个字代替)让入室。公据案大嚼。抚腹呼饱而止。主人导入书斋茗话,四壁悬名人书画,案上琳琅满轴。纸墨横陈。知主人亦精于书者,谓曰:“饫君佳馔,请酬以书。”主人笑颔之。公援笔狂书,腕颓始去。
一日,公偶至某商处,见所悬条幅,皆曩在城外某处书者,大惊质商。商具以告,并出一仆曰:“先生识此人乎?”公视之愕然,盖即当日狗肉主人也。

郑板桥工书,自创一格。卤差商②某乞书,愿以百金为寿③。公性傲,固不可以利动者,唾弃不顾。某亦无如何。公生平酷嗜狗肉,一日出城游,薄暮归。忽觉狗肉香,踪其所在,则见竹篱茅舍,柴扉半④,因径入焉。主人方讶不速之客至。公曰“余板桥郑某是也,适闻狗肉香,不觉信足而入,唐突之罪,自知不免。还乞郑灵之鼎⑤,许我一尝异味。”主人大喜曰“久耳⑥鸿名,邀恐不至,今乃赐光,幸已。”揖让入室,公据案大嚼,托腹呼饱而止。主人导入书斋茗话,四壁悬名人书画,案上琳琅满轴,纸墨横陈,知主人亦精于书者,谓曰:“饫⑦君佳馔,请酬以书。”主人笑领之。公援笔狂书,腕颓⑧始去。一日,公偶至某商处,见所悬条幅,皆曩⑨在城外某处书者,大惊质商。商具以告,并出一仆曰“先生识此人乎”?公视之愕然,盖即当日狗肉主人也。

清·易宗《新世说》
注:①郑板桥,即郑燮(1693-1765),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乾隆元年进士,工诗、词,善书、画。为扬州八怪之杰出代表。
②商:盐商
③寿:即酬
④:即掩
⑤郑灵之鼎:郑灵又称郑灵公,春秋郑国公子。楚国献鼋给郑灵公,有子家、子公两人入朝晋见郑灵公,子公的食指颤动,就对子家说,今天食指动,一定能吃到异味。等到入见郑灵公,看见他在吃鼋羹,子公就笑了。郑灵公问为何发笑,子家就把实话告诉了郑灵公。郑灵公招呼大夫们进食鼋羹,独独不给子公吃,子公大怒,把手指伸到煮鼋羹的鼎里,尝了一只便走。郑灵公大怒,要杀子公,但子公却先发制人,杀死了郑灵公。
⑥耳: 闻
⑦饫:饱食
⑧腕颓:手腕无力
⑨曩:从前

郑板桥善长书法,自成一体,某盐商向他求字,拿百金做为酬金,郑公性情傲岸,鄙弃不回头,盐商也没有怎么样. 郑公平日最喜爱狗肉,一天出城游玩,接近傍晚时回来,忽然闻到狗肉的香味,顺香找到一个地方,只看见竹篱笆,茅草房,柴门半掩,于是径直进去.主人惊讶来了不速之客,郑公说:"我就是郑板桥,刚才闻到狗肉的香味,就信步进来.唐突之罪,自知不免,还要请求让我尝一尝美味."主人非常高兴,说:久闻大名,担心邀请不到您,今天竟然赏光,幸运啊."揖让入屋,郑公伏在案上大吃,抚着肚子说吃饱了就不吃了,主人领他进入书斋喝茶说话,四面墙壁悬挂着名人书画,书案上很多画轴,纸墨摆放在那里,知道主人也是精通书画的人,对他说:"吃了你的美味,请用字做为报酬."主人笑着点头.郑公拿笔狂写,直到手腕无力才离开. 一天郑公偶然一到一个商号,看到悬挂的条幅全是先前在城外一个地方写的,大吃一惊,质问商家,商家一一告知他,并叫出一名仆人说:"先生认识这个人吗?"郑公看到他大惊,就是当日狗肉的主人. 嗜:非常喜欢 薄:迫近,接近 茗:茶,这里做动词,喝茶 曩:从前,先前

my god
这可是体力 活
没有MONEY是没有人帮你翻译的
不过这篇比较简单,看看就会的,有几个字的意思不懂就问同学吧
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