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手动折弯钳:未签劳动合同,每个月又扣了一百元钱。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00:10:33
事情是这样的,我把我朋友介绍到我同学他妈妈那里去上班,从今年2月低开始到8月7号左右结束,他们规定每月需要扣100元,说是押金,听以前在他们那里上班的都说要口满500才不扣了,到现在她也不知道被扣了多少,因为一直上班都没有问过每月工资具体是多少,但是每月工资都没超过600.前面3个月都没超过400,后来提出辞职,后来我就帮我朋友打电话去问,她说只扣了300,而且说什么东西被弄坏了,还要和另外一个同事一起赔偿.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请各位网友帮忙.
我们是重庆这边的? 谢谢了!!!!!!!!
1.可是我朋友说她没有弄坏什么东西.
2.我不知道怎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需要书面的文字吗?应该怎么写呀.

该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你可以让你朋友,直接找重庆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和咨询,一般劳动部门都会帮助你朋友处理的,如不行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为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收取的押金;

“她说只扣了300,而且说什么东西被弄坏了,还要和另外一个同事一起赔偿”如果因损坏单位财物而赔偿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