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提高阅读速度:关于工人《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出现的工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23:59:54
当初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在公证处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全部都签定好工龄是25年5个月~~由公证处公证,现在乙方已经正式退休。但是甲方说下乡档案丢失,所以工龄就算成22年5个月,原来签定的公证协议书不算数。
那我想知道~~~甲方的做法对吗,难道公证后的工龄也可以不算~~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丢失不应该算在个人的问题上吧~~~
这个问题不光我家,问了一个单位的很多人都是出现了档案丢失~~少算工龄的问题。我想知道出现这个问题怎么办
补充问题:现在开工资归保险公司,现在是保险公司不执行这个公证书~~怎么办

档案丢失,不能做为不计工龄的依据。双方解除除合同时的公证书上载明的25年5个月应为有效证据。

单位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档案丢失与劳动者无关,你们办理的公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律途径不得撤消,单位不履行公证书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