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事情角度不同题目:经济特区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4 12:56:05

经济特区是指一国在其海关边境以内划出的,实行免除关税以及其他财政与金融方面的优惠待遇,从而达到促进出口以及其他各种经济目的一定范围的区域。经济特区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自由贸易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
自由贸易区是在关境以内划出的,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允许在港内或区内进行商品的自由储存、展览、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以促进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的一个区域。
保税区是指由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特定地区和仓库。在保税区内,外国商品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在区内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加工和制造,从区内再进行出口,亦不需要缴纳出口税。
出口加工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或临近港口与国际机场等地方划出的,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较好的投资环境,从而鼓励国外企业进行投资,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达到促进出口的目的的一定的区域范围。

经济上推行特别放宽的政策,让发展经济有更多自由。

中国现在有五大经济特区,即汕头市经济特区,深圳市经济特区,珠海市经济特区,厦门市经济特区和海南经济特区五个。经济特区一般是由于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在我国沿海的港口城市划分出来的具有发展经济的潜力的特别区域,鼓励外商到这里投资的特别区域,也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

就是民工和小偷都很喜欢去的地方
就是房价贵得要死的地方
就是随地都是大学生的地方

(1)在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祖国内地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我国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实行“一国两制”,即在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主体部分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这一前提下,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2)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不同于普通地方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但与其他一般行政区域不同,它实行高度自治,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文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通用自己的货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3)特别行政区的事务由当地人进行管理。即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由当地人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派遣干部到特别行政区担任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