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脸部浮肿:考税法的进来看看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2 01:46:09
某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所得上年度分别为-80万元,30万元,本年度分别为30万元、40万元,则上年和本年的应税所得额分别为

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上年应税所得额=30-80=-50(万元);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70-50=20,弥补后余20万元属免税项目,所以本年应税所得额为0万元。

为什么说弥补后20万是免税的呢?

1 上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
本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因为税法规定.对于有免税项目又有应税项目的.应先以应税项目抵顶亏损.然后再用免税项目抵顶亏损.有余额的不用纳税.就是说.应税项目抵完亏损以后有余额.依那个余额上税.
你的收益本身就是免税的了.他抵完亏损以后还上什么税上是不是.只不过是不让你用以后年度的利润来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