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师怎么快速肝狗粮:假如我的钱包被偷了,我去追他,他跑,一不小心 ,他被车撞死了,那我和司机要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1:04:29

11月11日,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对“小偷逃跑路上遭车撞案”作出一审判决:小偷、失主和肇事车主分别承担55%、10%和35%的民事赔偿责任。

  今年3月26日上午8时许,方某在泉州市刺桐路偷了杨女士的自行车后逃跑,杨女士发现自行车被盗,立即雇了一部“摩的”追赶。追赶途中,方某在机动车道上被一辆大货车碰刮、碾压,造成开放性骨盆骨折、右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左膝开放性损伤。出院后不久,方某将失主、司机和车主同时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九万多元,同时向法庭请求确认自己评残后有要求被告承担伤残补助费的权利。
  法院审理认为,方某为逃避追赶,冒险闯入并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对造成本案自身的人身损害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司机未尽到应有的安全注意义务,没有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因司机系受车主雇用,在履行职务行为,因此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车主来承担。另外,失主追赶小偷,属于自助行为,但当小偷为逃避追赶而冒险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时,失主应该预见到继续追赶的自助行为,可能存在侵害被追赶者生命健康权的危险,其措施不当,主观上同样存在过错。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本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共计66172.55元,方某应自行承担55%,失主承担10%即6617.25元的赔偿责任,而其余35%即23160.39元的赔偿责任由车主承担。法院同时判定,方某在取出体内的固定物后方能进行伤残评定,若经评定构成伤残,方某有请求伤残补助的权利。
  宣判后,原告、失主和车主均认为自己承担责任过重,表示将要上诉。

  在这起事件中共有三层法律关系在里面。其一是小偷偷盗行为引起的刑事或行政法律关系。偷盗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其二是因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小偷及公交车司机的责任由公安交通部门依据事实进行认定,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不能因为是小偷就承担全部责任。其三是因小偷送进医院治疗而引起的医患之间的民事责任,主要是由谁承担支付医药费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先行垫付义务人一是保险公司,一是社会救助基金。

  这里牵扯到一个民事赔偿的无过错的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结果事实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无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它与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共同构成现代司法制度中侵权民事责任的三大归责原则。

  小偷偷钱并不是该死 但是死了 造成这种结果的人虽然无过错 但是有因果关系 根据这个原则 应该承担一些民事赔偿责任!

你不用负责任

司机要负什么责任,不能一句话说了算,还要看交警那边如何叛,看是谁的过错造成的

另外,一审作作的叛决不一定正确

凭栏看剑 - 大魔导师 十三级 提到的 失主应该预见到继续追赶的自助行为,可能存在侵害被追赶者生命健康权的危险,其措施不当,主观上同样存在过错。

依这逻辑,如果某人抢了钱后用刀对着自己的脖子,大声嚷道 不许报警,报警我就自杀,那也不能帮警了

不负责任

只要有证据不要负任何责任,法律有规定的.

你不负责任

司机需要责任认定,应由司机赔偿小偷的损失!

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
一个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能说明在全国各地都会如此判决
更何况这样的判决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