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儿养成师傅太倾城:两个法律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0:28:00
二.案例分析
“万家乐”牌家用燃气热水器是市场占有率很高的知名产品。其生产的第一代家用燃气热水器采用直排式(即,燃烧所需要的空气从室内直接提取,燃烧后废气直接排入室内)。因其安全标准低、安全性能差,后来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
万家乐公司在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中有明确的说明:“使用本产品必须由具有安装资质的专业安装队伍安装,严禁热水器安装在浴室或卫生间内,使用时请保持室内通风良好,连续使用时间最好不超过20分钟。”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第一代家用燃气热水器前,郭某购买并使用了“万家乐”牌第一代产品。郭某一家在冬季门窗密闭条件下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因严重缺氧而中毒。
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生产厂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免费更换符合国家规定的第三代燃气热水器。
分析问题:人民法院能否支持郭某的诉讼请求,请作出你认为正确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四.案例分析
广州市民曲连吉有一瓶珍藏了16年的杜康酒。他表示,如果北京申奥成功,他一定会亲手开启杜康酒以示庆贺。2003年7月15日晚,曲连吉和朋友到广州下塘西路的某某阁酒楼举行“申奥庆宴”。宴会开始,曲某拿出杜康酒时,酒楼服务员不失礼貌地告诉他们,自带酒水要收开瓶费。众人对此不解,服务员解释说是酒楼的规定。于是,曲提出买酒楼的杜康酒。服务员表示,酒楼没有这样的酒卖,但如果他们要喝自己带来的酒,还是要收开瓶费,这也是酒楼的“规定”。为了不因开瓶费而扫兴,曲连吉告诉服务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前不久刚发布了一个通知,说酒楼向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开瓶费是不合法的。对此,服务员仍坚持要收开瓶费,并叫来了酒楼的一名部长再次重申酒楼的“规定”。
曲连吉坚持自己动手开启酒瓶,但结帐时,酒楼廖部长却认为,即使如此,也要照收开瓶费。最后,曲连吉要求酒楼出具开瓶费发票,酒楼只得在一张百元定额发票上注明“其中开瓶费20元”的字样。
曲边吉同律师进行磋商后。于次日一早,曲连吉就将起诉状送交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开瓶费20元,并赔偿20元,同时要求被告向原告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在一审中,原被告对收取开瓶费的事实及当庭出示的相关证据均无异议,双方辨认的焦点集中于两点:酒楼的规定是否合法以及要求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原告认为被告未提供任何开瓶服务,收取费用分割了原告的人格尊严与名誉权;被告坚持认为服务员提醒过顾客自带酒要加收服务费,顾客还是使用了酒楼的酒杯,酒杯已经有了损耗,应当收取相关费用,那20元不单指开瓶的费用,而是酒楼提供酒杯的费用。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认为,原告到被告处进行饮食消费,双方已形成了饮食服务合同关系,原告自带酒水到被告处消费属于自由选择的服务范围,被告实质上并未对原告提供“开瓶”服务,收取原告的“开瓶费”无事实、法律依据,应退还该费于原告。酒楼关于“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20元”的规定虽没有及时提及给原告注意,但向原告收取开瓶费的行为不具有欺诈性质,曲连吉要求酒楼赔偿20元无理,不予采纳。
分析人民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你认为饭店规定谢绝宾客“自带酒水”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合理?是否合法?

案件一:
1.万家乐第一代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因当时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不健全,只是采取了停止生产。现在这类大型家电、汽车等,如出现严重质量隐患,厂方应在最短时间内对已销售产品作出紧急召回,并赔偿消费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本案中,消费者未能按说明书要求安装使用,存在违规操作,因对事故付一定责任。
3.综合分析,案件的主因还是产品存在缺陷所至,商家和厂家应该负主要责任。
4.参考判决结果:被告负70%的责任,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陪负。原告承担30%的责任,自行更换新的热水器。

案件二:
1.《消法》中关于消费者的权利规定有——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案件中收取“开瓶费”的情况显然违反了规定。
2.酒店的行为属“霸王条例”,是目前国家全。全力整治的重点,是于情于理都不合适的。
3.原告请求应得到支持!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