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力群 知乎:请问现在“地”“得”作助词时是否统一可写作“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03:56:15

早就可以通用了啊。我记得我们高考前(N年前)老师就说过,高考作文时这么写是不扣分的。

高考时的确是不扣分的,但是这不能够作为可以通用的理由。这只是对一些对于中文知识不够扎实掌握学生的宽待。

严格地说,“的”用于名词前,“地”用于动词前,“得”用于副词前。

在中国现代汉语所涉及的范围内是不允许的。

举个例子:
好得很
我的姐姐
卖力地工作

“的”用于名词前,“地”用于动词前,“得”用于形容词后

"地"可以写作"的"
但"得"一般不能写作"的"

严格来说是不可以的,不过现在在意这个的越来越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