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源400边三轮 改装:企业间不能互相借贷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7:12:25
企业间不能互相借贷吗?就是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不能将流动资金借给另外一个企业吗?这样的规定意图是什么?限制资金流动?那为什么企业又能将资金借给个人?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企业之间不仅不得办理借贷,而且连“变相”借贷融资都不被允许。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及1990年11月12日《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判决企业间签定的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由使用借款方向发放借款方返还本金,对利息则一般不会支持。

非金融机构禁止进行金融活动,不过企业之间可以有许多办法相互融资比如作贸易。收取利息不合法但收取佣金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