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鸿盛电子科技:达芬奇密码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07:12:22
制作原理等
就是《达芬奇密码》上提到过的达芬奇密码盒
我指的是制作原理
不是书上的密码

用一个装了醋的BL瓶
外圈设置密码
当密码错误的时候BL瓶会破碎
里面的莎草纸被溶解
+我的QQ26035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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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三月前,丹·布朗( Dan Brown )是个籍籍无闻的教师,写过三本不大畅销、亦无甚好评的惊栗小说。

三月,他出版了《达芬奇密码》( Da Vinci Code ),不但登上《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而且还高倨榜首十八个星朝,连香港某几家大小书店,亦曾一度出现断市的情况,看来也该算是个小小的“奇迹”。 这本小说被不少人捧为不乏学术见地的作品,大概算是叫好又叫座罢。《万象》杂志第五卷第九期上严锋的文章《好看》,也对此书做了介绍。

故事发生在现今的巴黎。有一晚,罗浮宫博物馆馆长 Jacques Sauni è re 被人发现倒毙于博物馆内,赤裸裸的尸体摆成“大”字,倒卧于画在地上的一个圆圈的正中,从高处看,就像李安纳度·达芬奇的《维特鲁威人》( Vitruvian Man );尸骸旁边,有死者鲜血写下的三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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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Draconian Devil!

Oh , lame saint!

就此便展开了一个神秘莫测、既涉基督教史、又有经典艺术掌故、更有推理成分的侦探故事。它一方面情节紧凑,绘影绘声;另方面则对人物刻画平面,谈不上任何文采,是一本不甘不看,可是绝对不堪重看的读物,是名副其实的 pulp fiction (刘绍铭教授称之为“滥情小说”,我则认为直译的“纸浆文学”外,可以考虑“再造纸文学”,因为 pulp fiction 的内容通常缺乏创意,多数是经过“再造”的滥调陈腔,并不隽永,潮流一过,又可循环“再造”),憎而争读的畅销书,自然出版不到半年,电影版权已给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买下。



《达芬奇密码》作者把一般人略知一二的掌故野史和艺术上的惊世作品,以巧妙的方式串连超来,编成一部似有历史痕迹和艺术气氛的小说。书中主角 Robert Langdon 是一位哈佛的符号学( symbology )教授,因缘巧合,介入了 Sauni é re 馆长的谋杀案调查;看到死者身旁那三行像哑谜般的血书,其中两行英文字若稍稍搬动,竟然串出达芬奇及其最著名的《蒙娜丽莎》( Leonardo da Vinci 的 Mona Lisa )。从旁协助 Langdon 的法裔密码专家 Sophie Neveu 进一步发现,另外那串看似没有意义的数字,竟然是乱了次序的斐波那契数列( Fibonacci Sequence 1-1-2-3-5-6-13-21 ),那是中世纪意大利数学家 Leonardo Pisano 的其中一个发现,数列中的数字是前两个数字的总和,而每对数字的比例则是 1 : 618 ,一个被西方文明长期视为隐伏于自然界的一个神奇比例,从草木、到雪花,甚至是一张漂亮的脸孔,都可以找到它的踪影,这个比例,经常被建筑界及艺术大师们派上用场。

就凭那行数字和一幅名画的线索, Langdon 与 Neveu 二人重看了“蒙娜丽莎的微笑”和微笑背后的秘密。 Langdon 认为画中人半男不女的样貌、背景左右并不对称的水平线,正是艺术家的刻意安排,带出自然界阴阳交杂的讯息,而这个讯息的背后,又另藏玄机—— Amon 是古埃及太阳神的名称,代表男性, L'isa 则是女神 Iris 的埃及文名字,只要把 Amon 字母稍调度,两个字加起来便是 Mona Lisa !其与斐波那契数列( Fibonacci Sequence )扯上关系,原来是个保险箱密码……

如此这般,故事一层一层的掀开,描述曲折,引人入胜,刻意地把历史和艺术上一些饶富趣味(却不一定真确)的风谈物议,发挥为离奇的戏剧化情节。那是《达芬奇密码》在商业上得以成功的要素,可又正是读者为作者感到尴尬的“要害”。为了丰富情节,作者明显地引申了不少不入流、不可靠的资料,又或者是他为了迁就故事的发挥而事实扭曲得非常非常过份。



小说虚构内容,无可非议,但是当故事建构于通俗的掌故和人所共仰的艺术作品上,一些意识模糊的槛外人,便会在“似层层”的铺陈中,把一些经过罗织编造、荒谬失实的传奇,堂而皇之地当作“真相”,颠倒很多关乎历史甚至生活信实的凭据。且以一个微末的小节为例:主角 Langdon 被描写为哈佛的“ symbology ”教授,从小说角度看,哈佛有没有一个“ symbology ”学系根本不是问题,是否真有“哈佛大学”的存在也无关宏旨;可是“ Symbology ”这门学问,心眼总是放在类似玫瑰象征甚至、红色蕴涵甚至意义等等的问题上,以学术的严肃性而言,就跟星相占卜不相伯仲;如果把主角写成美国一家一流大学的教授,为的是要营造其学识广博、充满智慧的印象,派他为 symbology 教授则未免不伦不类,除非是想制造荒诞的效果,否则,作者就是考验读者的常识和接受力,来个哈佛的茅山派!

作者处处着力于形容 Langdon 的历史及艺术修养,可是主角却不断在书中称李安纳度为“ Da Vinci ”,仿佛达芬奇就是那位画家的姓氏,其实,就如许多伟大的艺术家如米开朗基罗( Michelangelo )和拉斐尔( Raphael )般,后人一般都是称其名而不呼其姓,更何况 Da Vinci 并不是 Leonardo 的姓氏,而是他生父 Ser Piero 的家乡 Vinci , Da Vinci 是来自“芬奇”的意思。

研究意大利艺术的一位学者—— Bruce Boucher 在《纽约时报》撰写文章指,《达芬奇密码》出现很多错误的引导,譬如说 Langdon 在指导一班囚犯如何解读《蒙娜丽莎》时,说到画像带有“含蓄的雌雄同株的讯息”( subtle message of androgyny ),并说这种看法被“经过电脑分析的达芬奇自画像”证实;那是无稽之谈,因为世上根本没有一幅经被查证为李安纳度肖像的画作,而从历史文献证实,蒙娜丽莎的模特,根本就是一位女性。

“雌雄混合、男女同体”是贯彻整个故事的一个意念。主角在破案及寻宝过程中至为关键的圣杯( Holy Grail ),向来是指耶稣在最后晚餐中祝圣的杯子,可是却在这个故事中被指为代表“神圣女性”( Sacred feminine )的象征。而这位神圣的女性,正是天主教教会固有势力长期以来严加隐瞒的基督垂世的“真相”。小说借 Langdon 的话指出李安纳度的《最后的晚餐》(石上蛋彩而不是如布朗所写的温壁画)中,坐在耶稣右边,跟耶稣上半身并成“ M ”字的,根本不是传统公认的使徒约翰( John the Apostle )而是“耶稣的妻子”玛莉·抹大拉( Mary Magdalene ), Langdon 说,因为画中根本没有圣杯,那说明“ Sangreal ”并非“ San ”(圣)、“ Greal ”(杯),而是“ Sang ”(血)、“ Real ”( Royal ),是玛莉·抹大拉所代表的耶稣的血纫与承传。

小说还提到一些涉及教会过去处死女巫的数字,极度夸张,目的似乎是要说服读者相信天主教会一直以来是有这样的一个惊天大秘密,而且为了隐瞒秘密而作出很多不择手段的劣行。由于不少情节源自历史的穿凿附会,并且歪曲得迹近无道、无赖,作者布朗显然是饱受那本他以虔敬态度提了多次的 Holy Blood , Holy Grail (一九八二)的影响,不知道那本书跟许多七八十年代激进女权分子和“教会隐瞒论者”的议论般,早经学术界推翻,并被视为令人哭笑不得、不知就里的劣作。

小说反映作者对圣经、历史及李安纳度充满一知半解的误解,例如书中一个相当关键的谜团是要猜一个与原罪有关的“圆型”,作者竟把“禁果”写成“苹果”,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那是作者的轻率而非“创意”。

Boucher 对布朗此书错陋充斥的批评,我是深有同感,假若是经 Umberto Eco 作更为严谨的处理及演绎,质素将会不可同日而语,可惜布朗并不特别尊重、珍惜自己这个不错的概念,在“抛书包”(大事卖弄)之前,没做足功课。最奇怪的是许多读者竟视 Da Vinci Code 为一本具有可信性和做足考证的力作,使人啼笑皆非之余,更让人领略到“纸浆文学”原来可以如此“登峰造极”!以严肃的态度看它,会有自以为是如笔者般的人罗唆挑剔,倒不如以“口赵完松”(广东话“口赵”解作“嘴嚼”或“啃”;“松”解作“放下”或“离开”)的心态欣赏,那倒是挺过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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