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力绳与拉力器:这样的公司,该不该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4:31:52
我公司系私营商品流通企业(注册上海南汇)),规模较小,2004年全年销售额85万(公司2004年成立,起步阶段),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且会计核算规范,有固定的客户(上海×××轮胎公司),遵纪守法,无财税违纪、违法问题。
2005年初,税务专管员以:“年销售额不足180万”取消了我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想问:
1 这样的公司,该不该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税负率”已超过税务所在地的要求了。

2个月后,算是专管员“开恩”又重新争取到一般纳税人。但只能按新办企业辅导期纳税人执行,公司没有开票权,损失很大。
想问:能找谁讨说法。

根据税法的规定,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关于问题补充。
1。“税负率已超过税务所在地的要求”这一说法欠妥。税务机关征收各种税收,依据的是税法,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而不是所谓的“税负”。

2。将你公司纳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法做出的行政决定,对你来说确实已是目前状况下比较“缓和”的处理了。其实,纳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于你来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最大的变化在于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更为严格,领购手续较为繁杂一些,其他的方面没有太大的区别。对于你正常的开票需求,税法和税务机关还是给予满足的。

综上所述,建议你不要去“讨说法”了。虽然,年销售额标准规定确实存在着差别对待的问题,但在目前的税法之下,纳税人只能照章办理。你还是想想办法,尽快地将销售额做大吧。这样,即满足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又为你带来了更多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呢?暂时的困难,只能克服了。祝你销售额早日实现达标并超标。

没办法的事情,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还要看你公司本年的税负率是否达到当地的要求/

其实税务也很黑的,你走走关系就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