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下沙地图:公司提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事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2:21:38
本人2004年11月4日进入公司上班,于2005年2月与公司签定为期1年的合同,公司在今年11月份提出于我解除合同.我可以向公司提出多少经济赔偿?

1、违约金一般为三个月的工资;
2、再就业补偿金
3、再就业期间的当地最底生活保障金

依据合同约定呀
这个合同约定总有吧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