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大门尺寸: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理由(处理意见),是否会进入我的人事档案,是否会对我再就业产生影响?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7:25:53
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工作,现在公司希望我辞职,但我不同意辞职,公司向我发出“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其中的辞退理由是“**项目销售部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工作经验及个人能力无法满足公司架构调整后的需要”;需要声明的是,在本人在这家公司的工作从来未出现“工作过失、营私舞弊”之类的情况,从未出现工作失误,对所有工作均能胜任。公司这样的辞退理由,通过劳动仲裁能站得住脚吗?

1。公司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2。对职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应该在招聘和试用期内判断,现在提出来没有任何道理。
3。公司构架调整属于公司自身的原因,不能以此为理由解雇职工。
4。千万不要自己辞职,否则就没有经济补偿了。
5。一定记住在发生争议起60天内提起劳动仲裁,晚了就不受保护了。
6。如果公司因为你行使合法手段保障自己的权利就在人事档案里做手脚,你可提出异议并以此为由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如果因此造成你没能及时就业的情况下)。

1 单位是否依据劳动法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
2 辞职是职工个人行为,不能由组织或他人强制执行.
3 辞退是单位的组织行为,但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与职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明确了辞退的条件,辞退职工是否符合辞退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