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杀名单26集在线观看:什么是印花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14:49:22
什么是印花税?
没有通俗易懂的简单点的答案吗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由凭证的书立,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列举的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对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立帐簿人和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委托第三者代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应负责贴花,代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1)10类合同,即:①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②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④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⑥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⑦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⑧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⑨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 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
(2)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时,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1、什么是印花税?
答: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由凭证的书立,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2、什么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列举的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对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立帐簿人和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委托第三者代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应负责贴花,代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3、什么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答: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1)10类合同,即:①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②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④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⑥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⑦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⑧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⑨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 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
(2)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4、什么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答:(1)按比例税率计税的凭证,其计税依据是:购销合同为购销金额;加工承揽合同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收取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承包金额;财产租赁合同为租赁金额;货物运输合同为运输费用;仓储保管合同为仓储保管费用;借款合同为借款金额;财产保险合同为保险费收入;技术合同为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产权转移书据为所载金额;(这里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额,并不是实际结算金额)。记载资金的帐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股份制企业按"股本"与"资本公积"总额。
(2)按定额税率计税的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的件数。
5、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应于何时贴花?
答:印花税纳税凭证应在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地说,合同在签订时、书据在立据时、帐簿在启用时和证照在领受时贴花。
6、哪些凭证免纳印花税?
答:(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细则列举免纳印花税的凭证有:①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②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③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7、印花税应纳税额尾数及起点是怎样规定的?
答:应纳税额不足一角时,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兼有行为税性质。因其采用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式纳税,故称其为印花税。中国现行的印花税对在经济活动和交往中书立、领受各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征收。

印花税1624年创始于荷兰。最初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将应完税凭证送到“签验局”,用刻花滚筒在凭证上推出完税标志,以示已完税,“印花”一词即由此而来,并取名“印花税”。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开征印花税,特别是发达国家如日、美、英、法等普遍征收。中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也征收印花税。
旧中国于清末1896年间及1907年曾两次研究开征印花税,并颁布“印花税制”,但未施行。辛亥革命后,1912年北洋军阀政府颁布“印花税法”,次年首次开征了印花税。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印花税。1953年和1956年两次修订条例,缩小征收范围,减少税目。1958年税制改革时,将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停止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国际、国内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资金、劳务、技术、信息、房地产等市场也逐步形成,经济活动中依法书立和领受各种凭证已成为普遍现象,凭证的书立和领受行为日益普遍,这就为重新开征印花税提供了客观条件。为了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新秩序,增强凭证的法律效力,1988年8月6日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发了《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自当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恢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同其他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征收面广,税源广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书立、领受和使用凭证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因而对书立、领受的凭证征税,其税源广泛。
2.征收简便,费用低廉。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自行计税、自行购花、贴花、销花的办法,税务机关只负责检查等工作,因此,征收比较简便而且征收费用少。
3.不退税、不抵用。对企业溢贴或多缴的税款,不予退税,而月。也不许抵用。
4.轻税重罚。印花税税负轻,最高税率为 l‰,最低税率为0.5‰,但对于未贴、少贴或揭下重用印花税票者,可处以重罚。
印花税的作用主要有:
1.增加财政收入。印花税税负虽然较轻,但其征收面广,可以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有利于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
2.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通过对各种应税凭证贴花和检查,税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经济活动中的情况和问题,加强对书立、领受凭证的管理和监督,可以有效地配合其他经济部门贯彻实施各种经济法规,促进经济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促进经济交往的各方信守合同,有利于提高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减少因盲目签约或不书立凭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各种经济纠纷。
3.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印花税主要由纳税人自我完税,实行轻税重罚,有助于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有利于培养纳税意识。
4.有利于维护国家权益。因与中国交往的国家大多数都征收印花税,中国征收印花税,有利于维护其经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