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亲人逝者的悼念短句:税法问题啊!高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16:30:47
某汽车制造厂主要生产小客车(属应税消费品)和卡车,9月份主要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小客车10辆,每辆售价5万元(不含税价),另收取运输费每辆1170元,货款已存入银行。
(2)用自产小客车8辆换一批钢材,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上按成本价注明金额共计21.2万元。
(3)接受一客户委托,将自产小客车改装成客货两用车(仍为应税消费品),小客车成本共计4万元,改装加工成本0.、75万元,汽车厂按委托加工代收代缴了消费税。
(4)接受另一客户订购任务,订购专用冷藏车1辆,客户支付货款(含税)2040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万元。
(5)将自产小客车2辆,转作自用,生产成本5万元,企业按生产成本计算了视同销售的增值税。
(6)当月购入零部件可抵扣进项税13万元,购进汽油可抵扣进项税1.2万元,购人修理用工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1万元。
要求:对汽车厂当月业务进行分析,并正确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小客车消费税税率为5%,消费税组价的成本利润率为5%。)

呵呵,在参加考试呀.
  (1)增值税销项税额=[10*(50000+1170/17%)]*17%=86700
  消费税额=[10*(50000+1170/17%)]*5%=25500
  (2)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0+*17%=68000
  消费税额=8*50000(以物易物按同类产品最高售价)*5%=20000
  (3) 此小题不严谨.
  出题者本意是考:1.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消费税)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题目给出的是“汽车厂按委托加工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但该加工业务的原材料和主要材料都是由受托方提供的,显然不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范畴,也就不存在“汽车厂按委托加工代收代缴了消费税”这种情况了。
  那么该题就只能按照一般销售,且无市场同类消费品价格这种情况来计算。
  消费税=[(40000+7500)*(1+5%)/(1-5%)]*5%=2625
  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0+7500)*(1+5%)/(1-5%)]*17%=8925
  (4)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30000)/1+17%]*17%=34000
  冷藏车不属于应税消费品,不纳消费税
  (5)增值税销项税额=[2*50000*(1+5%)/(1-5%)]*17%=18789.47
  消费税=[2*50000*(1+5%)/(1-5%)]*5%=5526.32
  (6)当月准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0000+12000+10000)=152000
  第(2)小题中“以物易物”因对方为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
  (4)当月应缴增值=86700+68000+8925+34000+18789.47 -152000=64414.47
  当月应缴消费税=25500+20000+2625+5526.32=536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