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方便面价格:我要辞职没有理由怎么和老板说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2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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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也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巧了,我也正想辞职不干啦。我之所以辞职是因为在本单位再干下去没有多大的发展前途(重要的是干得很没劲)。我不是没有想到后果。也许辞职后我将要经历更多的艰难。也许我会后悔。也许。。。也许会有许多也许
可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啊,我实在不想等到百年后,古人问我一生都做了什么,而我无言以对。。。
想飞就去飞吧,想好了就去做,没人能阻止得了。

其实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说是没有理由那是不可能的,可能是因为工资方面的事,也可能是因为同事之间的事,反正得有个理由。我在遇到这个情况的时候一般是想走但又怕没有更好的工作,不想走呢对这个公司又没希望了,所以想用走来表现出你的不满,想让老板把你留下,不知道你是不是这样的心理呢?

想辞职???????那就直接说呗.我劝你还是跟你自己留个后路,说不定找不到工作还的回来哩.
哎..你也不把问题说清楚点,我怎么回答啊?
比如说,你是摘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有的这种想法.

我觉得得分两种情况看:第一,老板是好老板,由于你个人原因必须另起炉灶,那你编个堂皇点的理由,比如上面所说的充电呀,出国呀什么的;第二,老板是“坏老板”,就是苛刻小气,让人看着不舒服的那种,你就干脆直接了当的说对这个工作厌了,不想干了。不用想别人会怎么认为你,反正离开了这家公司以后估计也不回再有什么瓜葛了。

如果真想辞职的话,是不愁找不到理由的。比如说你可以说你家里有事了,你要去学习充电了,你有更好的发展了,或者干脆说你在这里工作郁闷了,只要你能想得出来的都可以了,因为你要是成心想离开这个单位的话,老板是留不下你的。所以说你要真想辞职的话,就随便找个理由好了,或者干脆不要理由“我就不想干了”。希望能帮到你了。

要辞职不会没有理由,只是不想让人知道吧。那你干脆就跟老板说你不喜欢这份工作就行了。老板是不会免强不爱本职工作的员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