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里奇教育家:求助法律专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02:10:38
我是一名北京市市民 05年低收到了一封“北京联通公司”催缴的信,意思是说我使用了一部130的手机欠费240块,我当时非常的莫名其妙,于是和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沟通,他们说是使用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件办理的,可我的身份证从未离身,当时我要求联通公司出具当时的原始资料,他们不予理睬,后来被拒绝,说只有司法部分才可以看到协议书,公司不接待用户。
我的问题是:仅凭他人一张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就给予办理手机卡的行为是不是合法?联通公司的是否有权向我主张清欠?还有登记时,应该是有本人签字的,但那签字一定不是我的,我有没有必要派出所报案?希望有过类似经历的朋友以及专业人事,详细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这实际上是一种合同纠纷。依照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根据这一条你有权拒付此款。同时对联通公司这一违法行为你有权进行投诉。

如果你确实没有使用过这个号码,你完全可以拒付此款.我以前从事过这种话费催欠的工作.
首先,联通公司拿不出当时办理这个号码的原始资料,就算他拿出来了你也可以要求做笔迹鉴定.其次,你可以要求他给你打印该号码的通话清单,根据通话记录调查这个号码是否是你使用.如果他仅凭一张身份证复印就找你催欠话费,而拿不出其他能证明是你使用这个号码的证据,你完全不用担心.而且你的欠费金额很小,也没有必要去报案.一句话,不理睬他就行啦!因为在法律上你完全没有任何责任!谁主张谁举证知道吧,从你说的来看,你确实没用过这个号码,那么联通就不可能拿出对你不利的证据.
一点经验之谈,希望能帮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