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球首富: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4:39:47
我是去年十二月份进的公司,本身公司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就给加工资,然后到三月份试用期过后,经理有给加工资,但是到第四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财物部说所有三月份转为正式员工的所加工资全部冻结,就是说发到手工资还是以前试用期的工资没有变!问他们说是公司最近粮力不太好,过一段时间就会补给我们, 我问过公司所有三月份转正的都是这样, 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是港资企业!如果这个月(第五个月)还是这样怎么办? 谢谢了!

不能说所有人都一样,公司的做法就是对的.公司有困难也不能扣发你的工资啊!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当然你也要看你自身的情况了,如果能忍就尽量忍吧,在中国经常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只要老板四月份的工资有照发给你,我的意见就忍了吧,如果没照发的话,你再在那公司呆下去也就没意思了,那就告它丫的,和他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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