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业有字幕百度云:行政行为的撤销条件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00:04:42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作出的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门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详见:
http://education.163.com/edu2004/editor_2004/zikao/050523/050523_197695.html

1 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有误的;
2、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适用错误的;
3、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已经被废止的;
4、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1、 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2、 行政行为不适当。